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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俊祥)

公告时间:2024-04-10 21:09:09

深 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周俊祥
2023 年度,作为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能够严格
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忠实、主动、有效、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了解和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本人周俊祥,中国国籍,毕业于财政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会计学专业,硕士学位。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现任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合伙人,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金蝶国际软件集团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华舟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辽宁振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政府引导基金、深圳市政府天使母基金专家组成员、评审委员。1989 年参加工作并从事独立审计和评估工作,历任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评估公司总经理、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合伙人)等职。2022 年 11 月首次担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 2023 年度履职概述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及审议议案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23 次董事会会议(含通讯会议),7 次股东大会会
议,本人均准时出席、认真参加。作为独立董事,除履行董事的一般职责外,本人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及时跟踪、深入了解、认真监督,对公司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衍生品业务、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内控建设和激励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的建议。报告期内,特别关注了公司生产运营情况、衍生品业务及内部控制体系持续建设等事项。

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以客观、谨慎的态度进行议案审议,审慎行使表决权,
审议董事会议案共 78 项,本着勤勉尽责和诚信负责的原则,以谨慎的态度充分行使了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本人对上述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1. 作为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了 2023 年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会议,认真核查了年度报告所披露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听取公司年度考核方案,同时对公司经营班子考核等事项进行了积极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2. 作为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了 2022 年提名委员会年度
会议并提出合理建议。
3. 作为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能够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切实可行的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认真听取了 2023 年度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工作、内部审计工作、年审注册会计师工作情况、定期取得财务报表/报告,并对公司财务报表/报告出具书面审阅意见。期间,还通过见面会、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多次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及时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和注册会计师关注的问题,督促审计工作进度,对年审注册会计师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价总结,并为公司选聘外部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提供建议。
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了对外投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中电财务存款以及内部控制规范持续建设等工作,能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与公司审计部、中介机构沟通,听取汇报,并在公司内控体系建设等方面提出建议及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与审计会计师沟通审计情况,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审计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审计情况,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在 2023 年度,本人通过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对
企业的经营状况、管理和内控体系的建立和执行状况进行了定期的了解,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本人在参与董事会的过程中,对公司进行了实地检查,同时,本人还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的管理人员等沟通,了解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并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实际经验,对企业的投资决策、内部管理等工作客观、有针对性地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 日常工作情况
2023 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持续了解和分析公司的运行情况,对公司事
务做出独立、专业、客观的判断,并及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年度内为公司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 15 个工作日。本人在履职过程中特别关注以下事项: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和公允性、衍生品业务的风险控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完善、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以及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事项。
2、 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
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保持与公司经营班子的及时沟通,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4、 培训、学习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三、 2023 年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股权激励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长城开
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及《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相关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事项
2023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结合未来发展的需要,对 2023 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此类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所需。本人对该等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查,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要求。除该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三)利润分配事项
2023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 1.30 元人民币(含税),截至本报告日,公司总股本 1,560,587,588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202,876,386.44 元(含税)。该预案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该事项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四)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 9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核,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该事项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五)董事会换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按规定完成换届。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要求,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四、 其他工作
2023 年度,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
询机构。
五、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提供协助的情况
公司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为独立董事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董事会办公室及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资料及时、详细,对独立董事要求补充的信息,及时进行补充或解释,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六、 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度,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要求,认真
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独立、专业、客观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确保公司财务报告过程和审计程序的透明度、合规性和有效性中发挥重要作用。
2024 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
利用自己的财务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促使公司继续
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持续健康发展,增强盈利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
特此汇报。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周俊祥
二○二四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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