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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象股份(002395)  现价: 15.39  涨幅: -2.41%  涨跌: -0.38元
成交:24778万元 今开: 15.70元 最低: 15.34元 振幅: 4.19% 跌停价: 14.19元
市净率:4.42 总市值: 41.28亿 成交量: 157756手 昨收: 15.77元 最高: 16.00元
换手率: 5.88% 涨停价: 17.35元 市盈率: 61.34 流通市值: 41.28亿  
 

双象股份:双象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时间:2024-04-15 21:25:31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 日在
无锡双象大酒店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独立董事 3 人。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蔡桂如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对拟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 司 2023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为 : 以 公 司 当 前 总 股 本
268,209,000 股为基数,向截至分红派息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26,820,9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
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该分配预案是合理的。
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双象光学材料有限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重庆奕翔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苏州双象光学材料有限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双象超纤材料有限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重庆双象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重庆双象超纤材料有限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
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交易总额未超出批准额度,交易定价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双象光学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光学”)、 全资子公司重庆双象光学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光学”)基于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预计发生的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苏州光学、重庆光学向关联方重庆奕翔化工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甲基丙烯酸甲酯(MMA),能够充分利用关联双方的优势,发挥产业链的作用,稳定原材料供应,推动苏州光学、重庆光学业务的做大做强和发展,对交易双方互惠互利。苏州光学、重庆光学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定价参照市场同类产品价格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双象超纤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超纤”)基于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预计发生的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要。重庆超纤向关联方重庆双象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采购能源蒸汽,能够充分利用关联双方的优势,发挥产业链的作用,关联方厂址位于重庆超纤旁边,距离很近,可以稳定向重庆超纤提供高品质的蒸汽,同时大大减少管道线路的损耗,减少重庆超纤能源成本的支出,保障重庆超纤正常生产能源的持续稳定供应。对交易双方互惠互利。重庆超纤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的议案》

2023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严格按照公司薪酬及
考核制度执行,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
案》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法人治理活动等均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规范运行,公司运作中的各项风险基本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从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等进行审计。续聘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会计政策的新规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
公司本次应收账款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
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公司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1、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12月31日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金额为零;
2、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蔡桂如 李郁祥 靳向煜
二○二四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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