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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海防务(300008)  现价: 3.88  涨幅: 0.26%  涨跌: 0.01元
成交:7046万元 今开: 3.87元 最低: 3.86元 振幅: 2.07% 跌停价: 3.10元
市净率:3.41 总市值: 67.05亿 成交量: 181108手 昨收: 3.87元 最高: 3.94元
换手率: 1.10% 涨停价: 4.64元 市盈率: 53.87 流通市值: 63.91亿  
 

天海防务:关于2024年度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04-28 15:51:41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海防务”)2024 年将
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目的是为了降低原料价格波动、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商品期货交易品种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钢材及焦炭,投资金额最高不超过(即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都不超过)1,800 万元人民币;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期货、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产品业务,投资金额不超过(即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都不超过)等值 8,000 万美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董事会召开前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2、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次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有效规避大宗商品市场价格剧烈波动对其经营带来的影响,但存在价格波动、流动性风险、交易对手违约、技术、政策等风险。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概况
(一)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1、投资目的
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大津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津重工”)需采购大量钢板作为原材料,但受需求端持续回暖及供给端减产影响,国内钢板价格持续波动,对公司经营影响较大。为了保证大津重工订单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
的影响,公司将继续开展钢材商品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另外,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沃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金天然气”)自 2021
年 4 月以来开展了焦炭等能源贸易业务,焦炭等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幅度较大。为了有效防范能源业务经营活动中焦炭价格波动的风险。公司将继续开展焦炭商品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通过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期货合约开展交易,不做投机性交易,所有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实现套期保值效果,钢材、焦炭等商品期货合约与钢材、焦炭等商品价格波动存在强相关的风险相互对冲的经济关系。公司通过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期货合约的开仓及平仓操作,可有效的实现对钢材、焦炭等价格波动风险的效果。
2、投资额度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继续开展钢材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对合计不超过 8,000
吨钢材期货套期保值,总计投入保证金不超过(即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都不超过)800 万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将继续对合计不超过 10,000 吨焦炭期货套期保值,总计投入保证金不超过(即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都不超过)1,000 万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3、投资方式
通过商品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钢材、焦炭期货合约进行套期保值。
4、交易品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申请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将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钢材及焦炭期货品种,严禁进行以盈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5、投资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董事会召开前有效。
6、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者银行信贷资金。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1、投资目的
为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投资金额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继续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不超过(即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都不超过)等值 8,000 万美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3、投资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和欧元),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期货、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产品业务。
4、投资期限
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董事会召开前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者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盈利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材料市场价格剧烈波动对其经营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价格波动风险
当期货行情大幅度波动时,实际引发的价格变动与公司预测判断的价格波动相背离,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而产生的风险。
(2)流动性风险。
商品套期保值交易在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及流程规定的权限内下达操作指令,如市场波动过
大,可能导致因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所带来的实际损失风险。
(3)交易对手违约风险
期货价格出现不利的大幅波动时,交易对手可能违反合同的相关约定,取消产品订单,造成损失。
(4)技术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政策风险
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风险
2、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交易违约风险:交易对手方出现违约时,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3)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外汇套期保值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与公司实际业务相匹配,以规避原材料价格变动和防范汇率风险及利率风险为主要目的,不得进行以投机和套利为目的的交易。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持仓量不超过套期保值的现货需求量,持仓时间应与现货保值所需的计价期相匹配;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必须基于公司进出口的外币收支预测、外币银行借款、资产负债表敞口等实际业务需求,交割期间需与被套期项目时间相匹配。
2、公司已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商品期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内部操作流程、风险管理及处理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3、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期货交易所及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将审慎审查所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和信用风险。
4、公司将持续关注套期保值业务的市场信息,跟踪套期保值业务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损失。
5、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6、公司内审部将定期及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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