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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3298万元 今开: 9.39元 最低: 9.30元 振幅: 4.28% 跌停价: 8.42元
市净率:1.32 总市值: 16.76亿 成交量: 34602手 昨收: 9.35元 最高: 9.70元
换手率: 2.97% 涨停价: 10.29元 市盈率: 27.75 流通市值: 11.04亿  
 

天元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谢军)

公告时间:2024-04-28 15:52:50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述职人:谢军)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以下称“《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不受公司大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行职责和参加会议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谢军,196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厦门大学管理学(会计学专业)博士,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会计学教授、学院MPAcc(会计硕士)项目主任,兼任澳门城市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广东省第六届学位委员会会计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2023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大会。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审议后均投以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本年度,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
董事 现场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本年应参加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
姓名 出席 方式参 次未亲自参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谢军 8 1 7 0 0 否 2
2、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切实履行委员会成员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本人在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如下:
提出的重
序号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要意见和
建议
1、审议《关于公司<审计部2022年工作总结>
1 2023年1月27日 的议案》; 同意
2、审议《关于公司<审计部2023年第一季度
工作计划>的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审计部2023年第一季度 同 意 并 提
工作总结>的议案》; 交议案 3-8
2 2023年4月26日 2、审议《关于公司<审计部2023年第二季度 至 董 事 会
审议
工作计划>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的

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工作
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
评价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
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审计工作
报告的议案》; 同 意 并 提
3、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工作计 交 议 案 1
划的议案》; 及议案 4-6
3 2023年8月25日 4、审议《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 至 董 事 会
审议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
6、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审计工
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并提
4 2023年10月30日 2、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审计工 交议案3至
作计划的议案》; 董事会审
3、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议
议案》。
5 2023年12月7日 1、审议《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同意并提
2、审议《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交董事会
的议案》。 审议
本人及其他审计委员会成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勤勉尽责,对上述议案内容进行了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了相关议案后提交部分议案至董事会审议。
2023年,本人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如下:
序号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提出的重要意
见和建议
1 2023 年 2 月23 审议《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同意并提交董
日 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事会审议
1、审议《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2 2023年4月7日 的议案》; 同意并提交董
2、审议《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 事会审议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
案》。
3 2023年4月26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 同意并提交董
日 年度薪酬的议案》 事会审议
本人及其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勤勉尽责,对上述议案内容进行了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了相关议案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随着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修订,我们将在2024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4、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2023年度任职期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4)未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5、与内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仔细审阅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听取了公司内审部的工作报告及计划,认真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关键审计事项等内容进行了沟通。
6、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及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我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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