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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8272万元 今开: 7.16元 最低: 6.83元 振幅: 4.94% 跌停价: 6.38元
市净率:1.69 总市值: 28.31亿 成交量: 119377手 昨收: 7.09元 最高: 7.18元
换手率: 3.02% 涨停价: 7.80元 市盈率: -51.51 流通市值: 27.31亿  
 

皖通科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时间:2024-04-26 16:33:56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行使职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监督,保障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3 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1 月 4 日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现金收购华通力盛(北京)智能检测集团有限公司 7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7、《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
9、《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聘请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五)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六)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 年9月2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6、《关于与同一关联方累计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七)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监督、检查情况
(一)检查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 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应的法律法规,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运作规范、勤勉尽责;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各项决议,没有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及定期报告审核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误差。
(三)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3 年,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检查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2023 年,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安
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备案管理制度》,报告期内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及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检查公司关联交易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3 年 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
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现金收购华通力盛(北京)智能检测集团有限公司 7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现金收购华通力盛(北京)智能检测集团有限公司 7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以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经各方协商一致后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本次现金收购华通力盛(北京)智能检测集团有限公司 7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2023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同一关联方累计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涉及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时,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无其他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情况发生。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为西藏景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黄涛,经核实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六)检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3 年 3 月 22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同意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安徽汉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的6,0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中的3,06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的 51%)提供担保,授信期为一年,并对其到期偿付承担连带责任(实际担保金额 2,550 万元)。
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华通力盛(北京)智能检测集团有限公司向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二环西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 1,000 万元中的 7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的 70%)提供担保,授信期为叁年,并对其到期偿付承担连带责任(未使用)。
2023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同意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安徽汉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的 1,500 万元(敞口金额 1,200 万元)银行
综合授信中的 612 万元(敞口授信额度的 51%)提供担保,授信期为一年,并对其到期偿付承担连带责任。
2023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华通力盛(北京)智能检测集团有限公司和华通力盛的全资子公司华盛开源(北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向北京大兴发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售后回租形式申请融资租赁额度 2,500 万元中的 1,750 万元(融资金额的 70%)提供担保,授信期为叁年,并对其到期偿付承担连带责任(实际担保金额 1,400 万元)。
监事会认为上述担保合法合规,有利于充分发挥控股子公司现有的经营能力,对公司业务扩展起到积极作用。
(七)审核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现有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能够为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御和控制作用,有效保障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八)检查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2023 年度,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格式指引及其他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了定期报告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发布会议决议等临时公告,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
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2024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继续忠实勤勉履责,加强监督职能,关注公司财务情况和其他重大事项,监督董事和高管人员的履职情况,同时有针对性的加强自身学习,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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