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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粮 液(000858)  现价: 156.71  涨幅: -0.38%  涨跌: -0.59元
成交:89823万元 今开: 156.80元 最低: 155.09元 振幅: 1.33% 跌停价: 141.57元
市净率:4.24 总市值: 6082.87亿 成交量: 57580手 昨收: 157.30元 最高: 157.18元
换手率: 0.15% 涨停价: 173.03元 市盈率: 19.18 流通市值: 6082.74亿  
 

五粮液: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吴越)

公告时间:2024-04-28 16:19:12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述职人:吴越)
本人作为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吴越,博士研究生,教授。现任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兼任四川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成都仲裁委仲裁员;四川丹丹郫县豆瓣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对 2023 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影响,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1.出席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12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
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 1 次会议。
2.表决情况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等进行预沟通,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了解信息等,积极参与审议议题的讨论并提出相关建议,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3 年度应召集、召开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实际召集、召开 2 次。本人对公司高管 2021 年度薪酬结算、公司高管 2019-2021 年任期激励结算、副职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暨薪酬管理办法等议案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2.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23 年度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本人对公司董事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调整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对拟任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3.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3 年度参加审计委员会
会议 6 次。本人对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度内控审计报告、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2023 年度定期报告、2023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进行了审议,积极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监督作用。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严格遵照各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关联交易、资金占用、利润分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独立、客观的审议,并对相关内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时间 事项 意见类型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
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对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确认
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对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2023年4月27日 4.关于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5.关于对公司2023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
意见
6.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款等金融服
务业务的独立意见
7.关于对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补充协议》的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
2023年8月23日 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
2.关于对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
险持续评估审核报告的独立意见
2023年9月25日 关于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调整的独立意见 同意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以及审计过程中,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财务管理部、审监部等进行多次沟通,及时掌握年报编制和审计进度,共同推动审计工作的全面、高效开展。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列席股东大会等方式,与投资者进
行当面沟通,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资本市场、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在履行职责时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上市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 6 日。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
事会、股东大会等时间,积极通过现场沟通、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等保持密切联系,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内控运行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了解经营管理情况的途径多样、方式灵活、渠道顺畅、沟通有效,知情权得到充分的保障,在履职过程中未受到任何干扰或阻碍,对本人提出的建议能及时落实,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 2023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及公允性要求。公司在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前,会将相关材料交予独立董事预审,召开董事会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3 年度,公司严格依照相关规定按时编制了《2022 年度报告》《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了披露,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3 年第 4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认真核查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业务资格,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聘任审计机构的程序合法合规。
(四)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调整,相关人员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要求,选举和聘任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3 年度,公司根据上级管理部门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拟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经考核评价,报经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核通过,提交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重点关注事项
2023 年度,公司未涉及以下需重点关注事项: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审慎、独立履职,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秉承客观公正的原则,继续保持独立性,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提升本公司公司治理的科学性和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特此述职
述职人:吴越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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