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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澳股份(603889)  现价: 7.85  涨幅: -2.61%  涨跌: -0.21元
成交:1378万元 今开: 8.06元 最低: 7.83元 振幅: 3.72% 跌停价: 7.25元
市净率:1.75 总市值: 57.36亿 成交量: 17382手 昨收: 8.06元 最高: 8.13元
换手率: 0.24% 涨停价: 8.87元 市盈率: 13.98 流通市值: 56.24亿  
 

新澳股份:新澳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公告时间:2024-04-17 18:59:04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要求,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员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审计委员会由屠建伦、沈建华、冯震远三名董事组成,屠建伦担任召集人。其中屠建伦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独立董事,冯震远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及其他相关工作。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
1、2023年1月7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2023年1月17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公司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
案》。
3、2023年4月3日,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4、2023年8月7日,召开了2023年第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3年半年度重大事项检查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5、2023年10月9日,召开了2023年第五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6、2023年12月10日,召开了2023年第六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审计工作总结及2024年审计计划》、《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执业的情形。 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及配套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阅、督促实施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听取内审部门日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报告,并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
告,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行。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并严格执
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经审查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结合公司内控体系建设的成果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方面的重大或重要缺陷,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使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在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了公司本年度审计相关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
师、管理层作了持续、充分的沟通,并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作了认真的分析、讨论,未发现公司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问题。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完整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形。
(六)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的议案,本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
2023年,审计委员会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规范运作、勤勉尽职地履行了各项职责与义务,充分发挥了审查和监督作用,认真履职,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参与公司年度审计和内控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对年度内所审议事项进行了认真分析与判断,结合公司实际,作出了科学合理的决策,切实维护了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16日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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