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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潮(600777)  现价: 1.83  涨幅: 5.17%  涨跌: 0.09元
成交:28580万元 今开: 1.77元 最低: 1.75元 振幅: 4.60% 跌停价: 1.65元
市净率:0.61 总市值: 124.45亿 成交量: 1582242手 昨收: 1.74元 最高: 1.83元
换手率: 2.49% 涨停价: 1.83元 市盈率: 4.84 流通市值: 116.50亿  
 

新潮能源:新潮能源2023年度审计报告

公告时间:2024-04-26 22:51:05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审计报告书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51423818 传真:(010)51423816
目 录
一、审计报告
二、审计报告附送
1. 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 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3. 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4. 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5. 财务报表附注
三、审计报告附件
1.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3. 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院 1 号 楼 南 楼 2 0 层
20/F,Tower South Building,Building1,N.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审 计 报 告
中兴华审字(2024)第 014637 号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潮能源”)财务报表,
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
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
允反映了新潮能源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合
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新潮能源,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2023 年度,新潮能源在美国境内原油及天然气销售收入为 88.15 亿元人民币,
占新潮能源合并营业收入的 99.62%。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27 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五、36 营业收入”。收入是新潮能源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对当期业绩存在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对公司销售与收款业务循环执行内部控制测试,了解和评价新潮能源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与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主要产品销售政策及销售收入、销售结构变化情况;
(3)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分析履约义务的识别、交易价格的分摊、相关产品控制权转移时点的确定等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和美国子公司的经营模式,评价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4)对收入、成本实施实质性分析性程序,对产品按种类进行销售情况分析,对比两期销售结构及毛利变动情况,分析报告期间整体毛利变动的合理性;
(5)抽样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销售发票等单据;
(6)对主要客户执行函证程序,函证内容包括当期销售金额、往来余额等;
(7)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实施截止性测试,核对油气提取单据、销售明细表、油气结算单及其他支持性文件,评价收入是否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浏览期后至审计报告日前的销售明细账,以发现是否存在销售收入冲回或大额收回的情况。
(二)油气资产减值
1、事项描述
截止 2023 年12月31日,新潮能源油气资产账面价值为 2,841,972.47万元,
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18 油气资产的会计政策、五、12 油气资产”。由于油气资产金额重大,对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性,且管理层对油气资产减值测试时须运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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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计估计和判断,因此我们将油气资产的减值评估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针对油气资产减值评估,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
(1)测试和评价与油气资产减值测试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评估管理层减值测试方法的恰当性;
(3)检查管理层减值测试所依据的基础数据;
(4)评估管理层减值测试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及判断的合理性;
(5)检查油气资产减值测试模型计算的准确性;
(6)获取油气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期末储量评估报告,评价储量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养及客观性等主要资质,复核评估结果,检查油气储量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四、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新潮能源 2023 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新潮能源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新潮能源、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治理层负责监督新潮能源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运用了职业判断,保持了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新潮能源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新潮能源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新潮能源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1996 年 6 月在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成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证监发字[1996]317 号文《关于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的批复》文件批复,公司股票于 1996 年 11 月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代码为 600777,股票简称“新潮能源”。
经过历年的派送红股、配售新股、转增股本及增发新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 680,049.58 万股,注册资本为 680,049.58 万元,公司注册地址为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通海路 308 号,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 号金地中心大厦 A 座 10 楼也是公司重要办公地址之一。公司负责人为刘斌先生。
2、公司实际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主要从事石油天然气开采业务。
本公司属能源管理行业,经营范围主要包括:石油及天然气勘探、开采、销售;石油及天然气勘探开采技术咨询及工程服务等。本公司主要业务板块为石油天然气板块,主要产品包括石油及天然气产品。
3、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6日决议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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