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股吧
MORE+- 浦发银行股吧
- 德豪润达股吧
- 七匹狼股吧
- 新五丰股吧
- 中联重科股吧
- 酒鬼酒股吧
- 飞乐音响股吧
- 江特电机股吧
- 正邦科技股吧
- 大港股份股吧
- 福耀玻璃股吧
- 光大银行股吧
- 山河智能股吧
- 三峰环境股吧
- 神州泰岳股吧
- 哈投股份股吧
- 招商银行股吧
- 振华科技股吧
- 士兰微股吧
- 吉电股份股吧
- 中国医药股吧
- 华丽家族股吧
- 金风科技股吧
- 苏州高新股吧
- 沧州明珠股吧
- 宇通客车股吧
- 华茂股份股吧
- 葛洲坝股吧
- 鸿博股份股吧
- 华东科技股吧
- 中国高科股吧
- 中国中铁股吧
- 新疆天业股吧
- 中芯国际股吧
- 恒邦股份股吧
- 东风科技股吧
- 中集集团股吧
- 莱宝高科股吧
- 洋河股份股吧
- 同仁堂股吧
- 中金黄金股吧
- 德赛电池股吧
- 维维股份股吧
- 云天化股吧
- 抚顺特钢股吧
- 怡亚通股吧
- 阳光电源股吧
- 中国核电股吧
- 青岛双星股吧
- 永鼎股份股吧
- 丰原药业股吧
- 西部矿业股吧
- 中通客车股吧
- 中国银行股吧
- 凯恩股份股吧
- 隧道股份股吧
- 露天煤业股吧
- 航天晨光股吧
- 新海宜股吧
- 时代新材股吧
- 新野纺织股吧
- 超声电子股吧
- 孚日股份股吧
- 金健米业股吧
- 华英农业股吧
- 福晶科技股吧
- 宗申动力股吧
- 中色股份股吧
- 汉缆股份股吧
- 西部资源股吧
- 四环生物股吧
- 沃尔核材股吧
- 中航资本股吧
- 科达股份股吧
- 精达股份股吧
- 双鹭药业股吧
- 承德露露股吧
- 科大讯飞股吧
- 成飞集成股吧
- 万向钱潮股吧
- 天坛生物股吧
- 津滨发展股吧
- 浙大网新股吧
- 京东方A股吧
- 上海贝岭股吧
- 中国宝安股吧
- 锦龙股份股吧
- 中国建筑股吧
- 安科生物股吧
- 深赛格股吧
- 汉王科技股吧
- 奋达科技股吧
- 国中水务股吧
- 罗牛山股吧
- 哈药股份股吧
- 御银股份股吧
- 华发股份股吧
- 复星医药股吧
- 大唐电信股吧
- 中金岭南股吧
- 新安股份股吧
- 供销大集股吧
- 东方财富股吧
- 国轩高科股吧
- 江淮汽车股吧
- 华天科技股吧
- 长电科技股吧
- 搜于特股吧
- 张江高科股吧
- 三安光电股吧
- 云内动力股吧
- 泰达股份股吧
- 焦作万方股吧
- 海德股份股吧
- 中兴通讯股吧
- 方大炭素股吧
- 山东黄金股吧
- 太极实业股吧
- 广电运通股吧
- 以岭药业股吧
- 安信信托股吧
- 中国西电股吧
- 欣龙控股股吧
- 康美药业股吧
- 达安基因股吧
- 鲁抗医药股吧
- 四川长虹股吧
- 星期六股吧
- 一汽夏利股吧
- 恒生电子股吧
- 小商品城股吧
- 辽宁成大股吧
- 伊利股份股吧
- 华胜天成股吧
- 金证股份股吧
- 康恩贝股吧
- 紫金矿业股吧
- 杉杉股份股吧
- 安凯客车股吧
- 浙江龙盛股吧
- 尚荣医疗股吧
- 比亚迪股吧
- 道恩股份股吧
- 东旭光电股吧
- 包钢股份股吧
- 高鸿股份股吧
- 鹏博士股吧
- 永太科技股吧
- 中国重工股吧
- 金发科技股吧
- 二三四五股吧
- 奥特佳股吧
- 昆仑万维股吧
- 亨通光电股吧
- 东山精密股吧
- 北方稀土股吧
- 福田汽车股吧
- 海康威视股吧
- 中国国航股吧
- 永泰能源股吧
- 中国联通股吧
- 海螺水泥股吧
- 生益科技股吧
- 南京新百股吧
- 庞大集团股吧
- 中国铁建股吧
- 通化东宝股吧
- 通产丽星股吧
- 高德红外股吧
- 华兰生物股吧
- 百大集团股吧
- 广电网络股吧
- 海王生物股吧
- 恒宝股份股吧
- 长春高新股吧
- 南钢股份股吧
- 华工科技股吧
- 中信证券股吧
- 海特高新股吧
兴源环境(300266) 现价: 1.74 涨幅: -3.87% 涨跌: -0.07元 | ||||
成交:3306万元 | 今开: 1.81元 | 最低: 1.73元 | 振幅: 4.97% | 跌停价: 1.45元 |
市净率:10.41 | 总市值: 27.04亿 | 成交量: 188410手 | 昨收: 1.81元 | 最高: 1.82元 |
换手率: 1.21% | 涨停价: 2.17元 | 市盈率: -2.91 | 流通市值: 27.04亿 |
兴源环境: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4月
公告时间:2024-04-25 19:54:49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担保行为,加强对
担保业务的内部控制,防范和降低担保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
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股份,或者能够决定
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授权,
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二章 担保的受理与风险评估
第五条 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受理担保业务申请,具体人选由
资金管理部经理提名,经财务负责人审批后确定。
第六条 公司执行担保风险评估制度。
1.公司资金管理部担保业务负责人负责对担保业务申请进行初审。
2.初审通过的担保申请提交财务负责人审核。
3.对符合担保条件的申请,由风险评估小组负责进行风险评估。资金管理部担保业务负责人、审计部、法务专员共同组成担保风险评估小组,负责担保业务的风险评估工作。
4.公司必要时经财务负责人审批后可以委托中介机构对担保业务进行风险评估,
评估结果应当形成书面报告。
第七条 公司在受理担保前,应当掌握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要求被担保人报送
的资料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基本资料(包括营业执照、企业章程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反映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及其他关系的相关资料等);
(2)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还款能力分析;
(3)与借款有关的主要合同及与主合同相关的资料;
(4)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的条件、方案等基本资料;
(5)被担保人在主要开户银行有无不良贷款;
(6)被担保人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的说明;
(7)担保申请书,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方式、期限、金额、担保的主债务情况说明、担保协议的主要条款、被担保人对于担保债务的还款计划及来源的说明等内容;
(8)其他重要资料。
第八条 风险评估小组应当收集担保风险评估资料,对被担保人的财务状况、行
业前景、经营状况和信用、信誉情况进行尽职调查,确认资料的真实性,谨慎评估担保风险。
第九条 担保评估结束后,风险评估小组应向公司财务负责人提交担保风险评
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被担保人提出担保申请的经济背景;
(2)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与公司的关系等;
(3)担保业务的风险分析;
(4)担保业务的评估结论及建议。
第十条 担保风险评估报告须按照规定经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审核后,提交董事
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为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作出担保决策提供依据。
第十一条 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事项需提交以下资料,包括但不
限于:
1.担保风险评估报告;
2.与被担保方草拟的担保合同;
3.公司法务专员提供法律意见书;
4.担保审批表。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对呈报材料进行审议、表决,并将表决结果记
录在案。对于被担保人提供资料不充分的,公司不得为其提供担保。
第十三条 被担保人提供的反担保或其他有效防范风险的措施,必须与担保的
数额相对应。被担保人设定反担保的财产为法律法规禁止流通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的,应当拒绝担保。
第十四条 财务负责人应及时将担保事项告知董事会秘书,以便董事会秘书准
备董事会、股东会材料以及信息披露。
第三章 授权审批
第十五条 公司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
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第十六条 公司下列担保事项,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提供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
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七)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属于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情形的,可以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除外。
对于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判断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是否超过 70%
时,应当以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报表、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孰高为准。
第十七条 除第十六条所列的必须经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以外的其他
对外担保事项,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对董事会对外担保审批权限的规定进行
审批。
第十八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保
的,公司应当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前款规定主体以外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的,视同公司提供担保,应当遵守本制度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应当比照担保的相关规定执行,
以其提供的反担保金额为标准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但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以自身债务为基础的担保提供反担保的除外。
第二十条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应当提供反担保。
公司出现因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导致其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等情况的,若交易完成后原有担保形成对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应当及时就相关关联担保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上述关联担保事项的,交易各方应当采取提前终止担保或取消相关交易或者关联交易等有效措施,避免形成违规关联担保。
第二十一条 公司不得为个人和非法人单位提供担保。
第二十二条 公司担保的债务到期后需展期并需继续由其提供担保的,应当作
为新的提供担保事项,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
董事审议同意。股东大会审议本制度中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者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第四章 担保业务执行
第二十四条 只有经审批的担保事项,担保业务负责人才可办理相关的担保事
项。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违反担保事项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的,由违反审批权限
和审议程序的相关董事、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违反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提供担保的,公司有权视损失、风险的大小、情节的轻重决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二十五条 担保业务执行过程中,财务管理中心应设置担保业务事项台账,对
担保相关事项进行详细全面地记录。担保业务记录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被担保人的名称;
2.担保业务的类型、时间、金额及期限;
3.用于抵押财产的名称、金额;
4.担保合同的事项、编号及内容;
5.反担保事项;
6.担保事项的变更;
7.担保信息的披露;
第二十六条 担保经办人员负责对担保项目的执行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地跟
踪和监督。监督检查项目包括:
1.担保项目进度是否按照计划进行;
2.被担保人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是否正常;
3.被担保人的资金是否按照担保合同的规定使用,有无挪用现象等;
4.被担保人的资金周转是否正常等。
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和问题,应本着“早发现、早预警、早报告”的原则及时上报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属于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的,应及时向董事长报告。
公司董事会应当建立定期核查制度,对公司担保行为进行核查。
第二十七条 资金管理部负责保管和管理担保合同协议、与担保合同协议有关
的主合同协议、反担保合同协议等相关原始资料,及时进行清理 检查,并定期与银行等相关机构进行核对,保证存档资料的完整、准确、有效,注意担保的时效期限。
第二十八条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未履行还款义务,或被担保人出现经营状况
严重恶化、债务逾期、资不抵债、破产、清算或者其他严重影响还款能力的情形时,财务负责人应及时报告董事会,董事会商定应对措施。
第五章 信息披露
第二十九条 自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应在作出决议后 2 个交易
日内进行信息披露。
公司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办理。参与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及时将对外担保的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提供信息披露所需的文件资料。
第三十条 持续披露。公司应在中期报告、年度报告中持续披露已披露担保信息
的执行情况。
第三十一条 临时披露。公司对于已披露的担保事项,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应
及时披露:
1.被担保人于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的;
2.被担保人出现破产、清算及其他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的。
第三十二条 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该控股子公司、参股公
司的其他股东原则上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相关股东未能按出资比例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或者参股公司提供同等比例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的,公司董事会应当披露主要原因,并在分析担保对象经营情况、偿债能力的基础上,充分说明该笔担保风险是否可控,是否损害公司利益等。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如无特别注明,本规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超过”不含
本数。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
释说明。
热门股票
MORE+- 浦发银行股票
- 德豪润达股票
- 七匹狼股票
- 新五丰股票
- 中联重科股票
- 酒鬼酒股票
- 飞乐音响股票
- 江特电机股票
- 正邦科技股票
- 大港股份股票
- 福耀玻璃股票
- 光大银行股票
- 山河智能股票
- 三峰环境股票
- 神州泰岳股票
- 哈投股份股票
- 招商银行股票
- 振华科技股票
- 士兰微股票
- 吉电股份股票
- 中国医药股票
- 华丽家族股票
- 金风科技股票
- 苏州高新股票
- 沧州明珠股票
- 宇通客车股票
- 华茂股份股票
- 葛洲坝股票
- 鸿博股份股票
- 华东科技股票
- 中国高科股票
- 中国中铁股票
- 新疆天业股票
- 中芯国际股票
- 恒邦股份股票
- 东风科技股票
- 中集集团股票
- 莱宝高科股票
- 洋河股份股票
- 同仁堂股票
- 中金黄金股票
- 德赛电池股票
- 维维股份股票
- 云天化股票
- 抚顺特钢股票
- 怡亚通股票
- 阳光电源股票
- 中国核电股票
- 青岛双星股票
- 永鼎股份股票
- 丰原药业股票
- 西部矿业股票
- 中通客车股票
- 中国银行股票
- 凯恩股份股票
- 隧道股份股票
- 露天煤业股票
- 航天晨光股票
- 新海宜股票
- 时代新材股票
- 新野纺织股票
- 超声电子股票
- 孚日股份股票
- 金健米业股票
- 华英农业股票
- 福晶科技股票
- 宗申动力股票
- 中色股份股票
- 汉缆股份股票
- 西部资源股票
- 四环生物股票
- 沃尔核材股票
- 中航资本股票
- 科达股份股票
- 精达股份股票
- 双鹭药业股票
- 承德露露股票
- 科大讯飞股票
- 成飞集成股票
- 万向钱潮股票
- 天坛生物股票
- 津滨发展股票
- 浙大网新股票
- 京东方A股票
- 上海贝岭股票
- 中国宝安股票
- 锦龙股份股票
- 中国建筑股票
- 安科生物股票
- 深赛格股票
- 汉王科技股票
- 奋达科技股票
- 国中水务股票
- 罗牛山股票
- 哈药股份股票
- 御银股份股票
- 华发股份股票
- 复星医药股票
- 大唐电信股票
- 中金岭南股票
- 新安股份股票
- 供销大集股票
- 东方财富股票
- 国轩高科股票
- 江淮汽车股票
- 华天科技股票
- 长电科技股票
- 搜于特股票
- 张江高科股票
- 三安光电股票
- 云内动力股票
- 泰达股份股票
- 焦作万方股票
- 海德股份股票
- 中兴通讯股票
- 方大炭素股票
- 山东黄金股票
- 太极实业股票
- 广电运通股票
- 以岭药业股票
- 安信信托股票
- 中国西电股票
- 欣龙控股股票
- 康美药业股票
- 达安基因股票
- 鲁抗医药股票
- 四川长虹股票
- 星期六股票
- 一汽夏利股票
- 恒生电子股票
- 小商品城股票
- 辽宁成大股票
- 伊利股份股票
- 华胜天成股票
- 金证股份股票
- 康恩贝股票
- 紫金矿业股票
- 杉杉股份股票
- 安凯客车股票
- 浙江龙盛股票
- 尚荣医疗股票
- 比亚迪股票
- 道恩股份股票
- 东旭光电股票
- 包钢股份股票
- 高鸿股份股票
- 鹏博士股票
- 永太科技股票
- 中国重工股票
- 金发科技股票
- 二三四五股票
- 奥特佳股票
- 昆仑万维股票
- 亨通光电股票
- 东山精密股票
- 北方稀土股票
- 福田汽车股票
- 海康威视股票
- 中国国航股票
- 永泰能源股票
- 中国联通股票
- 海螺水泥股票
- 生益科技股票
- 南京新百股票
- 庞大集团股票
- 中国铁建股票
- 通化东宝股票
- 通产丽星股票
- 高德红外股票
- 华兰生物股票
- 百大集团股票
- 广电网络股票
- 海王生物股票
- 恒宝股份股票
- 长春高新股票
- 南钢股份股票
- 华工科技股票
- 中信证券股票
- 海特高新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