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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907万元 今开: 17.70元 最低: 17.70元 振幅: 4.35% 跌停价: 14.16元
市净率:1.98 总市值: 17.79亿 成交量: 501285手 昨收: 17.70元 最高: 18.47元
换手率: 2.41% 涨停价: 21.24元 市盈率: 37.27 流通市值: 3.78亿  
 

信宇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4-04-24 21:05:35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宇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信宇人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08 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深圳信宇人”)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438,597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3.68 元。
截至 2023 年 8 月 11 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438,597 股,募集资金总额 578,705,976.96 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72,505,761.61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06,200,215.35 元。截止
2023 年 8 月 11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487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 57,870.60 万元,扣减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0,620.02 万元。2023 年度使用 17,336.09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
资金余额为 33,337.76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50,620.02
加: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 54.14
减:置换前期项目投入 4,569.10
减:本期募投项目投入 5,466.99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减: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1,300.00
减:支付手续费 0.32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33,337.76
减:期末现金管理未赎回至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6,000.00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 17,337.76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
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3 日分别与杭州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子公司惠州市信宇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信宇人”)连同本公司、民生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9 月 5 日、2023 年 9 月 6 日、2023 年 9 月 7 日与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4403040160000438024 7,520.98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41022900040115847 4,341.1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4000092819100535038 4,347.19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4403040160000427365 0.89
杭州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4403040160000427308 1,097.4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41022900040114659 4.1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梧桐山支行 44250100001600002126 1.6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 4000092819100812779 10.09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 44227201040007461 14.23
合计 / 17,337.76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
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5,691,008.66 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5,891,088.48 元,合计人民币51,582,097.14 元。上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3 年 9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进行该项投资的具体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执行。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如下:
购买方 受托方 产品类型 金额(万 起止时间 是否 存储情况
元) 到期
惠州信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募集资金
宇人 有限公司深圳市分 协定存款 4,341.10 2023/10/20-2024/10/19 否 专户


惠州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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