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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药业(002370)  现价: 3.30  涨幅: 1.23%  涨跌: 0.04元
成交:1744万元 今开: 3.25元 最低: 3.25元 振幅: 1.84% 跌停价: 2.93元
市净率:4.58 总市值: 20.10亿 成交量: 53176手 昨收: 3.26元 最高: 3.31元
换手率: 0.87% 涨停价: 3.59元 市盈率: -164.02 流通市值: 20.10亿  
 

亚太药业: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公告时间:2024-03-29 22:01:54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药业”或“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并保证行使职责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现就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吕海洲先生,1975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
历任山东海事局科员,激动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总监,现代金报社编委、财务总监,欧琳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优玖(苏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上海凌越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副总裁,宁波欧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4 月起任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于董事会所议事项,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与管理层充分交流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对各项议案进行独立、审慎的投票表决,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 席 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会议名称 应出席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数 亲自出席会议
董事会 12 1 11 0 0 否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4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二)发表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意见如下:
1、在 2023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对“关
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关于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等发表了意见并均明确表示同意。
2、在 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对“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事项发表了意见并均明确表示同意。
3、在 2023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对“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事宜发表了意见并均明确表示同意,同时对公司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4、在 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对“关于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事项发表了意见并均明确表示同意。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 年度,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确保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地发展。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 6 次会议,战略决策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本人均出席了会议,并对审议事项表示同意,具体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初步审计)、《关
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报告》、《关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 2022 年度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情况的审计意见》、《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
值准备的议案》、《2023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五个议案
2023 年 4 月 23 日 审议通过《2022 年度财务报告》(经审计)一个议案
审议通过《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 2023 年第一
季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关于 2023 年第一季度
2023 年 4 月 28 日 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
审计意见》、《内审部 2023 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
告》四个议案
审计委员会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2023 年 6 月 5 日 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一个议案
审议通过《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关于 2023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 2023 年半
2023 年 8 月 25 日 年度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
况的审计意见》、《2023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四个议案
审议通过《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 2023 年第三
2023 年 10 月 27 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 2023
日 年第三季度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情况的审计意见》、《内审部 2023 年第四季度内部审
计工作报告》四个议案
薪酬与考核 2023 年 4 月 23 日 对 2022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审核
委员会

战略决策委 2023 年 3 月 9 日 关于制定 2023 年度发展战略
员会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尚未涉及需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修改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 年公司独立董事将根据相关规定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认真履行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并通过电话、视频会议、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详细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积极发挥自身财务特长,为公司提供专业建议;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2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议期间,本人按照相关规定,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顺畅沟通,并和公司财务负责人、证券投资部、内审部积极交流,积极参加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会,与年度审计会计师进行多次沟通,了解并掌握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和进度,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就审计过程中重点关注事项进行沟通,确保公司及时、准确、完整的披露年度报告。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履行自身职责,密切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积极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进行认真研究,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
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关注公司互动易答复、公司舆情信息等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积极履行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职责,监督公司提高治理水平。
2023 年 5 月 12 日,本人参加由浙江证监局、浙江省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
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3 年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暨 2022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积极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并就投资者关注问题问询公司管理层。
2、持续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本人积极履行自身职责,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得相关信息。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重点关注了公司关联交易、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对外担保情况、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执行以及披露情况,我们 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了监督,促使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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