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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净率:1.50 总市值: 39.40亿 成交量: 453482手 昨收: 8.10元 最高: 8.04元
换手率: 9.32% 涨停价: 9.72元 市盈率: 174.68 流通市值: 39.14亿  
 

溢多利: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告时间:2024-04-24 16:22:52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以下简称“《内部控制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进行持续改进、优化,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及内部管理要求。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内蒙古溢多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鸿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新鸿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长沙世唯科技有限公司、长沙世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美可达生物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湖南菲托葳植物资源有限公司、湖南省中药提取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湖南格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康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世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珠海溢多利动物药业有限公司、珠海瑞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珠海溢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澳门溢多利有限公司、珠海横琴溢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瑞康科技有限公司、VICTORY ENZYMES PTY LTD(澳洲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技术机密和知识产权管理、财务报告、合同管理、重大投资、关联交易、全面预算、信息系统、内部信息传递。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应收账款管理风险、财务报告质量、重大投
资(并购)风险、控股子公司管理风险、技术风险、人力资源风险。
前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对纳入评价范围的高风险领域和单位进行评价,2023 年公司纳入内控自评的范围主要包括:
1、治理结构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通过董事会对公司进行管理和监督。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决策问题进行审议并做出决定,或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经理的行为及公司财务进行监督。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设立监事会,代表全体股东监督董事会、经理层对企业的管理;公司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
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设有八大职能中心,分别为研发中心、生产中心、品控中心、海外事业中心、国内农牧事业中心、国内工业酶事业中心、财经与信息中心和人力资源中心。公司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职能健全清晰、相互牵制,并有相关的制度做支撑。
3、母子公司组织结构
公司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在一级法人治理结构下建立完备的决策系统、执行
系统和监督反馈系统,并按照相互制衡的原则设置内部机构和经营管理部门,全资、控股子公司包括:内蒙古溢多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鸿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新鸿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长沙世唯科技有限公司、长沙世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美可达生物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湖南菲托葳植物资源有限公司、湖南省中药提取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湖南格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康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世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珠海溢多利动物药业有限公司、珠海瑞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珠海溢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澳门溢多利有限公司、珠海横琴溢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瑞康科技有限公司、VICTORY ENZYMES PTYLTD(澳洲子公司)。
4、制度体系
结合公司管理现状及发展需求,坚持科学性、规范性、可行性、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梳理完善制度,不断推进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构建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公司制定了《公司财务支出管理规定》《溢多利子公司、分公司日常财务工作报告制度》《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项目立项和预算管理制度》《招标管理制度》《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经济合同法律审核制度》《生产系统质量管理绩效奖惩规定》《考勤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一系列制度,共同组成公司的制度体系,使公司经营有条不紊、规避风险,全面提升治理水平。
5、发展战略
公司制订了《未来三年发展与规划》,明确了发展战略制定、业务发展方向和经营目标达成措施,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满足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6、企业文化

公司秉承“专注 务实谦和 高效”的企业作风与“科技为本 客户为先
诚信务实 和谐共赢”的企业核心价值观,弘扬“创新 责任价值 共享”的
企业精神,致力于生物技术的研究与应用,以卓越的产品与服务满足客户需求,不断提升人类生活品质。企业文化理念体系是公司统一的行为纲领,是指导公司各项工作的基本准则,是统领公司战略、政策、制度的基础法则,是引导公司成为世界领先的生物技术企业的思想理念指针。通过企业文化部的宣贯和培训,使公司广大员工深刻领会公司核心理念。先进的文化形成了公司核心价值观,企业凝聚力和向心力大为增强,推动企业快速发展。
7、社会责任
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切实履行社会职责和义务,主要包括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环境保护、资源节约、促进就业、员工权益保护等。公司安全生产措施切实到位、责任落实。公司切实履行促进就业和员工权益保护的社会责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统筹,企业发展的同时不断为社会提供人员就业岗位,并有相关的制度配套实施。
8、风险评估
在公司的发展过程中,需要对环境风险、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等内外部风险进行有效控制和防范。公司根据战略目标及发展思路,结合行业特点全面系统地收集相关信息及时进行风险评估,组织风险分析团队,按照严格规范的程序开展工作,准确识别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结合风险承受度,权衡风险与收益,确定风险应对策略,做到风险可控。
9、控制活动
公司主要经营活动都有必要的控制政策和程序。公司管理层在预算、生产、收入、费用、投资、利润等财务和经营业绩方面都有清晰的目标,公司内部对这些目标都有清晰的记录,并且对其加以监控。公司财务部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包括《公司财务支出管理规定》《溢多利子公司、分公司日常财务工作报告制度》《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
建立了适当的保护措施较合理地保证对资产和记录的接触、处理均经过适当的授权;较合理地保证账面资产与实存资产定期核对相符。并对以下方面进行重点控制:
(1)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并保持控股子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通过制定《子公司管理规定》等制度,对子公司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
(2)关联交易
公司已按照《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规定规范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公司已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明确划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规定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和回避表决要求。公司已参照《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确定公司关联方的名单,并及时予以更新,确保关联方名单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关联交易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关联交易应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定价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或取费应采取市场价格,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订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应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并在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中予以明确。
(3)对外担保
公司已按照《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并保持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的有效;公司已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以及违反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的责任追究机制。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制度》,对公司发生对外担保行为时的担保对象、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安全措施等作了详细规定;对外担保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当采取反
担保、互保或其它有效防范风险的措施,必须与担保的数额相对应。
(4)募集资金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并保持募集资金内部控制的有效。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及审批程序、用途调整与变更、内审监督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5)重大投资
公司已按照《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并保持重大投资内部控制的有效;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对重大投资的审批权限,制定相应的审议程序。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按照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的原则,就公司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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