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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4040万元 今开: 2.88元 最低: 2.85元 振幅: 4.20% 跌停价: 2.29元
市净率:4.01 总市值: 12.60亿 成交量: 138102手 昨收: 2.86元 最高: 2.97元
换手率: 3.85% 涨停价: 3.43元 市盈率: 31.05 流通市值: 10.52亿  
 

ST易联众:2023年度述职报告(乔红军)

公告时间:2024-04-26 00:41:27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乔红军,自担任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积极履行职责,恪尽职守,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客观、公正、独立作出判断,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乔红军,男,生于 1967 年 11 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
学历,中共党员;律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高级经济师。1989 年 7 月毕
业于厦门大学财金系财政学专业。1989 年 9 月至 1989 年 12 月,厦门灿坤电器
有限公司职员,1989 年 12 月至 1999 年 3 月担任厦门市审计师事务所科员、副
所长;1999 年 4 月至 2008 年 11 月担任厦门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厦门机电集团
有限公司)法律部副经理、经理、投资管理部(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2008
年 12 月至 2010 年 5 月担任厦门国能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0
年 5 月至 2013 年 8 月担任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琏升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2013 年 9 月至 2019年 4 月担任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总法律顾问(2018 年 5
月起兼)职务;2020 年 3 月至 2022 年 7 月担任大通(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现任福建汇丰律师事务所律师,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庞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22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没有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技术咨询等服务,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人员也未在公司任职或在公司主要股东的企业任务。经自查,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
的情况,任职符合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
二、2023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6 次,股东大会 4 次,本人亲自出席董事
会会议 6 次,列席股东大会 4 次。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本人按时参加公司
召开的董事会并列席股东大会,不存在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不存在连续两次
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本人在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并与公司
管理层充分沟通,在对审议的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行
业经验方面的优势,审慎发表独立意见。
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股权转让、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聘任年度审计机构等可能影响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
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发表意见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转让参股公司海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部
1 2023 年 1 月 20 日 第二十四次会议 分股权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2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
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
2 2023 年 4 月 25 日 第五届董事会 见 同意
第二十五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独
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3 2023 年 5 月 23 日 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厦门市易联众易惠科技 同意
第二十六次会议 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厦门市易联众易惠科技
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将被动形成关联担保的独立意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
4 2023 年 8 月 23 日 第二十七次会议 见 同意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

5 2023 年 10 月 25 日 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二十八次会议
6 2023 年 12 月 25 日 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二十九次会议 关于坏账核销的独立意见
(三)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3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均亲自出席了委员会会议,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1.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积极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任职资格等情况,对公司董
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查与研究,并提出意见与建议,切实履行了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积极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按照公司制定的经营计划,对
公司参与经营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成果、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审查
和评定,并对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建议,认真履行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的职责。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 2 次与年审会计师关于 2022 年财务报告的
审计沟通会,在年审机构进场前,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人员独立性、人员构成、
审计计划、风险判断等审计重点进行沟通,并及时与会计师沟通初审意见,关注
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要求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工作,保护投资者权利。
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并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对相关会议议案作出独立、公正、客观的判断,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学习,并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举办的各类培训,精进履职能力。
(六)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核实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日常通过与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交流沟通,认真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本人积极发挥法律方面的专业优势,为公司因相关违规担保、违规借款所涉诉讼/仲裁案件提出意见与建议,并督促公司完善合规治理体系,加强防范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联交易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时审议并披露了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 2023 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必要的交易行为,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没有违反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度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等相关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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