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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手率: 0.00% 涨停价: 27.82元 市盈率: 50.19 流通市值: 44.79亿  
 

永和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建中)

公告时间:2024-04-25 19:05:56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人作为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工作中,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忠实勤勉地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占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经 2023 年 8 月 3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个人履历
王建中,1957 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就职于上海市有机氟材料研究所、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起兼任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副秘书长、理事、有机氟专业委员会秘书长、专家委员会委员,现任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副总工程师、氟化工专家委员会秘书长。2023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永和股份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中担任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本人自 2023 年 8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 4
次董事会,1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会议,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
参加股东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大会情况
独立董
亲自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事姓名 应出席 委托出 缺席
出席 方式出 次未亲自参 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加会议
王建中 4 4 3 0 0 否 1
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并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保持深入沟通交流,谨慎行使表决权,并从个人专长出发,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2023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决议合法有效。本人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除战略委员会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召集人外,其他委员会均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2023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如下: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3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在工作中能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通过召开会议,对公司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情况及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提名委员会
2023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主要对提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进行了审核,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
务。
3.战略委员会
2023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战略委员会未召开。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研发方向、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最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修订了《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并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制度修订后,公司尚未发生需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仔细审阅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 2023 年第
三季度报告,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与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就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等相关问题进行有效探讨和交流,确保了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和公正。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3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取公司最新运营情况。同时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和其他调查方式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积极主动地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参考性意见。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积极与本人进行沟通,能对本人关注的问题予以落实和改进,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充分的支持。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密切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态和可能存在的经营风险;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对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会议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 2023 年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督促公司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确保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并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2023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学习证券法律法规、上市公司治理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对新修订的《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内容有了更深的理解和认识,不断提升自身的履职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合规地对相关重点事项作出明确判断,独立、客观地发表了意见并提出了建议。
(一)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担保均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担保额度没有超出股东大会授权范围,没有发生违规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本人对拟任职的高级管理的履历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高级管理的提名程序、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股权激励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审议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相关事项,本人认为公司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行权/解除限售安排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且符合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传媒对公司的报道,严格督促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披露信息。本人认为:公司认真按照相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对达到披露要求的重大事项均进行了及时披露,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要求,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核查,本人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有效。
(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审议了《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等违反相关规定之情形。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公司、实际控制人或相关股东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根据自己的专长对董事会的正确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2024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的工作态度,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
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益的意见和建议,与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与有效沟通,保证公司董事会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继续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王建中
2023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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