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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坚科技(002779)  现价: 37.31  涨幅: 1.66%  涨跌: 0.61元
成交:2626万元 今开: 36.69元 最低: 36.67元 振幅: 2.13% 跌停价: 33.03元
市净率:6.76 总市值: 49.25亿 成交量: 7064手 昨收: 36.70元 最高: 37.45元
换手率: 0.60% 涨停价: 40.37元 市盈率: 87.69 流通市值: 44.19亿  
 

中坚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04-25 19:09:07

证券代码:002779 证券简称:中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4 年 4 月 25 日在浙江省
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名园北大道 155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吴明根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 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相关内容。
公司原独立董事邢敏先生、陈坚先生、朱亚元先生、潘自强先生向公司董事
立董事冯虎田先生、沈志峰先生、祝锡萍先生在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上代为述职。
具 体 内 容 请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有关文件。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营业
收入 66,661.89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30.09%;实现利润总额 5,223.39 万元,比
上年同期增长 89.05%;实现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 4,809.36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75.64%。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 年年度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净利
润 48,093,586.71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287,442,124. 37 元,减去当年分配股利
5,544,000.00 元,减去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6,436,598.49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可供分配的利润 323,555,112.59 元。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
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13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303,755,112.59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公司发展,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订,该利润
司章程》中现金分红的规定:公司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60%。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 体 内 容 请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4]京会兴专字第00120004 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分
项表决)。
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依据、实
际支付情况是按其在公司任职的行政岗位及职务,授权公司董事长依据经营业绩按照考核评定统筹分配。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长、总经理吴明根先生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通过本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该董事需回避,与其有关联关系的关联董事赵爱娱女士需回避。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赵爱娱女士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通过本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该董事需回避,与其有关联关系的
关联董事吴明根先生需回避。
3、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杨一理先生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通过本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该董事需回避。
4、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副总经理李卫峰先生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通过本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该董事需回避。
5、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总工程师杨海岳先生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通过本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该董事需回避。
6、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财务总监卢赵月女士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通过本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该董事需回避。
7、审议通过了《关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方路遥先生 2023 年度薪酬的议
案》。
表决结果: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董事薪酬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分项表决),与该董事
有关联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董事的投票权。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4-014 ) ; 《 公 司 2023 年 年 度 报 告 》 全 文 详 见 同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充分调研、审查和分析论证,认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在担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因此,建议续聘其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董事会同意拟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有关对审计机构的费用事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叁亿元整(¥30,000万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申请的授信额度主要包括借款、
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商票贴现、信用证、信托、贸易融资、保理等融资方式,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董事会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信贷(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信托融资、保理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信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拟开展金额不超过等值 3,000 万美
元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对公司向相关业务进行汇率及利率风险管理。
董事会同步审议了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关于2024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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