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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减持二股东接力 妖股王同力水泥套现不休

龙旅特

(发表于: 同力水泥股吧   更新时间: )
大股东减持二股东接力 妖股王同力水泥套现不休
来源:证券时报 编辑:东方财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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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胡戽就
    然并卵,零成本获取大量的股份这么高不清仓式减持就是SB
    2017-02-18 05:4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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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训前
    破水泥炒到天上去,不减持才是傻子
    2017-02-18 05:5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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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尤永旃
    天瑞减持前没公告;违规;大家一起举报;电话12386
    2017-02-18 07: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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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束毕津
    换位思考大家都会减持的!怪不得别人!
    2017-02-18 07:3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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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芮圳畏
    是谁把股价炒上去的,查查吧。
    2017-02-18 07:3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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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叶待企
    举报有用,就不叫炒股了
    2017-02-18 08: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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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纪振奇
    韭菜长势太好了,必须割了
    2017-02-18 08: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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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柯李旺
    换汤不换药的新规,种种规则都体现着有钱人与有权人的完美结合,无论是股票市场还是两会代表的产生,钱权的完美结合充分表现和渗透在中国各个角落。上市公司是积极的给社会创造财富的机器。而不是来消耗和浪费社会公众资源,更不该无耻的有意识来故意掠夺民众财富而归为己有。这一问题只有监管层才能解决,别无它法。因此监管层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公司上市后,应该感恩二级市场。为了防止大股东和高管上市恶意圈钱,在没有以分红的形式,把募集的资金返还给二级市场前,大股东和高管不得减持股票,不得参与分红,充分体现二级市场高溢价发行的股票与面值一元购买股票持有者的区别。这是上市公司最起码应尽的社会责任。
    2017-02-18 08: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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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焦哀
    其实做实业不赚钱,股市套现才是实打实的暴利,为的就是这一天!
    2017-02-18 08: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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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羿圃徕
    15年买入17年卖出算不错了有几个小散持有一支股票怎么久啊!
    2017-02-18 08: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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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禄六
    坚决不碰这些涨幅过大得股票,宁可不赚也不去冒风险
    2017-02-18 08: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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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文峥
    呵呵,可是有能赚钱的股票吗
    2017-02-18 08:2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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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裴羞羊
    其实要防止垃圾公司上市就是为了圈钱,圈钱完毕就走人的做法,应该在减持融资方面修改一下规定就好。不盈利的上市公司不能减持,盈利了就给减持盈利部分的的10%,辞职不是构成减持的理由,辞职要减持也一样跟公司盈利挂钩,企业不盈利一样的不能减持。对财务造假的企业,不能采取象征性的罚款,要发现一起查证一起,属实就把造假者罚的倾家荡产同时上市公司坚决退市,保荐单位也要负有连带责任。造假企业负责人负有刑事责任。
    2017-02-18 08:5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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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樊研
    如果从上市第二年开始,所有原始股东每月解禁所占股份的百分之一,一年就是百分之十二,相当于每个月都有收入,大概全流通需要8年多时间不含上市第一年。仅供参考。这样才可以更加用心工作,创百年品牌。
    2017-02-18 09: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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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戚料
    查清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谁卖,而在于谁在买,却顾左右而言他...
    2017-02-18 09: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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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云帛
    人家大股东最了解自己的公司人家都要减持证明在目前的股不值其股价是不是这个理
    2017-02-18 09:3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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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黎丑相
    2017-02-18 09: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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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姚抑抒
    萝卜卖成人参价,不跑才是傻瓜二股说:非常感谢各位庄家股民鼎力支持。
    2017-02-18 09:4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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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鱼林伽
    其实要防止垃圾公司上市就是为了圈钱,圈钱完毕就走人的做法,应该在减持融资方面修改一下规定就好。不盈利的上市公司不能减持,盈利了就给减持盈利部分的的10%,辞职不是构成减持的理由,辞职要减持也一样跟公司盈利挂钩,企业不盈利一样的不能减持。对财务造假的企业,不能采取象征性的罚款,要发现一起查证一起,属实就把造假者罚的倾家荡产同时上市公司坚决退市,保荐单位也要负有连带责任。造假企业负责人负有刑事责任。
    2017-02-18 09:5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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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马局曲
    天天炒这种垃圾夕阳产业,才不减持
    2017-02-18 10: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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