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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进来看看香江大骗子的背后,天上午来到廊坊市人民群众中心,想维护自己的权益。

王伉斗

(发表于: 香江控股股吧   更新时间: )
大家进来看看香江大骗子的背后,天上午来到廊坊市人民群众中心,想维护自己的权益。
大家进来看看香江大骗子的背后,天上午来到廊坊市人民群众中心,想维护自己的权益。微友称,今天只是来了一小部分业主,还有大多数北京的业主没有赶过来,对于这么长时间的跑来跑去,以及与香江多次交涉未果很不满意,希望信访局能给一个解决方法。信访局接待了业主,给了一些建议,安排业主们到香河几个部门继续谈下图是众多业主的联名书, 香河香江家居CBD业主诉求书尊敬的香河县政府、香河县房管局、香河县国税局地税局、香河县工商局、香河县建委、香河县公安局等各位领导:2016年7月31日,第一批业主的委托经营合同到期,陆续收到了香江的续签委托经营合同(下附合同原件),对于此续签合同,业主彻底惊呆了,主要有以下问题:1、合同说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可作为业主从未收到关于协商合同拟订条款的任何通知,此合同香江单方面拟订。2、关于租金,第一次和香江签委托经营协议时,香江明确说三年以后按市场价给付业主,香江只扣除百分之十管理费,可现在香江给出了,一楼30元、二楼21元、三楼16元、四楼12元每月每平米的超低价格,与香河的市场平均差相差巨大?业务不明白香江根据什么定的此价格?与三年前签署委托经营合同期约定的百分之八亦相差甚远。3、关于物业等运营推广费用,合同里没有具体说明谁负担,香江口头承诺是谁使用谁负担,业主要求香江将此内容以补充条款写到合同里,香江断然拒绝,请问香江怎么想的?为什么要这么做?安的什么心?布的什么局?4、香江明确说是代收代付,即为代收,如何保证业主的权利,一则香江不收款则可以不给业主付租金,二则香江可以不招商或者不作为,业主均损失巨大。5、关于租金支付日期,合同里明确于每季度的第一个月支付上一个季度租金,即租金后付。按常理,应该先支付租金,押金,因此推断香江和商户签的租赁合同也应为租金先付,若是租金后付模式必须出示与商户签的租赁合同。若不可,业务有理由认为香江存在收到租金后跑路的动机。6、合同里说甲方也就是业主方,需要向实际承租方,出示票据。该票据是否为发票并不明确,按照国家的税收政策要求,如果是经营性用房出租,需要交一个百分之十二的房产税,同时还需要交一个百分之二十的个税(成都已有先例,业主不交税香江不给业主租金),此情况下,业主的实际收益更加少之又少。7、关于违约条款,业务一旦签了合同,若业主方一方面收不到任何租金,另一方面又不能接触合同,因为解除合同就是业主违约,就要面临高达同层铺面租金的36个月违约金赔付香江,为严重的不对等条款。8、续签合同的公司仅仅是一个注册资金只有区区50万的个人全资小公司,一旦香江申请破产或者跑路,业主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9、香江销售商铺说的是包租,业务认为和香江签的是租赁合同,业主是出租方,香江是承租方,可是现在的续签合同香江变成了商铺居间方?与之前的商铺销售宣传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综合以上种种,业主方于2016年7月24日前往香江,向香江咨询合同条款,沟通相关问题,并提出修改意见,香江负责人焦震答应于2016年7月28日回复业主,但从7月28日至今业主方没有得到香江的任何回复。在此期间有业主代表接到香江家居CBD现有商户的电话,说香江已下发通知,通知B馆三层商户限期(七月底)搬往一层二层,能接受的留,不能接受的直接走人,并暂时不退还保证金。听到这个消息对众业主而言犹如晴天霹雳,香江为什么这么做,为什么置业主和商户利益不管不顾(商户搬迁就要重新投资装修商铺,而商户搬走了业主的租金收益哪里来),与正常经营背道而驰。就以上问题,业主方与香江多次交涉无果后,业主方万般无奈只能求助政府出面协调,如果香江坚持一意孤行,不正视、不重视,无诚意、无措施、无办法尽快妥善合理解决香江业主提出的一些基本诉求,全体香江业主将誓死捍卫自己的权益,要求香江退铺退还本金及倍偿一切损失。恳请政府维护正义、维持公平,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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