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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菱钢铁: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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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菱钢铁: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12-21

证券代码:000932 股票简称:华菱钢铁 公告编号:2015-87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已于2015年12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了《关于召开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三)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2月24日(星期四)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2月23日至2015年12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2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23日下午15:00至2015年12月2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五)会议出席对象:1、截止2015年12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六)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222号华菱园主楼1206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一)会议审议事项的合法性和完备性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审议董事会提交的事项,会议程序和内容合法。(二)会议审议的议案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2、《关于调整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3、《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4、《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稿)的议案》;5、《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华菱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的议案》;6、《关于调整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7、《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的议案》;8、《关于公司与上海歆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银租通”业务的关联交易议案》;9、《关于公司继续为华菱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5年12月9日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73)。(三)注意事项1、全体社会公众股股东既可参加现场投票,也可通过互联网参加网络投票;2、按照《公司章程》,议案2至议案6,以及议案8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3、按照《公司章程》,议案1至议案7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至少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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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蒋幻杯
    反对
    2015-12-20 17:5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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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骆助梨
    反对
    2015-12-20 18:3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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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鲍纱匡
    反对。
    2015-12-20 20: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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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卢省
    你们都反对吧,粉军团严重支持,哈哈哈哈哈哈。。。。
    2015-12-20 20:4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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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喻足均
    你们庄托一个个真垃圾,嘴上说着反对私底下暗暗吸筹,能不能光明正大一些???????
    2015-12-20 20: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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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云派派
    光明正大能死啊还是怎么着????
    2015-12-20 20:4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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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峙昌
    公司为了扭转趋势,没看到采取了好多措施吗?你们一个个拿着公司的筹码,干着落井下石的事情,是人干的事儿不??
    2015-12-20 20:4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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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雷力坦
    利空?
    2015-12-20 21:3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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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罗底弟
    喷你一脸,动脑子了吗??
    2015-12-20 21:4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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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孝
    一言堂,反对有用?
    2015-12-20 22: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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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宰弘俟
    反对。没诚信的公司,无能的公司!
    2015-12-21 00: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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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卞姚密
    2、按照《公司章程》,议案2至议案6,以及议案8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3、按照《公司章程》,议案1至议案7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至少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看样子,股民再投反对票也是能通过的,因为这些议案是特别决议,但我们股民有心声,坚决反对低价增发!!!
    2015-12-21 08:3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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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井旋我
    反对。没诚信的公司,无能的公司!
    2015-12-21 11:4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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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谈老笙
    支持
    2015-12-21 12:3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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