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网站 > 股吧论坛 > 霞客环保股吧 > 霞客环保: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返回上一页

霞客环保: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牛己峪

(发表于: 霞客环保股吧   更新时间: )
霞客环保: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5-09

证券代码: 002015 证券简称:霞客环保 公告编号: 2016-044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于2016年5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160671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附后)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反馈意见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组织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6 年 5 月 9 日附件: 《关于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反馈意见》2016 年 4 月 15 日,我会受理了你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申请。经审核,现提出以下反馈意见:1.申请材料显示,部分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收购上海其辰关联方持有的富强风电 85%股权、永州新能源 93.75%股权和云顶山新能源 100%股权,以上收购构成关联交易。请你公司补充披露上述收购是否适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2 号》第一条执行预期合并原则的相关规定。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2.申请材料显示,本次交易拟募集不超过 40 亿元配套资金,用于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建设等项目建设和收购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请你公司补充披露: 1)相关收购项目的进展情况,是否应作为补充流动资金计算,以及作为补充流动资金计算后是否符合我会关于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规定。 2)本次交易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尚需履行的审批或备案手续的办理进展情况,相关土地是否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如尚未办理完毕,补充披露是否存在法律障碍。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3.申请材料显示,协鑫有限拟出资 12.4 亿元配套募集资金收购富强风电、永州新能源和云顶山新能源三家风电企业,并投资新设奇台新能源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协鑫有限将拥有五家风电企业,风力发电成为公司重要的利润来源。申请材料同时显示,在我国三北部分地区,弃风限电相对严重。请你公司: 1)补充披露国泰风电 220KV 灰腾梁国泰风电场与电力公司签订的并网调度协议及购售电合同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期限、报告期上网电量、上网电量超额的处理措施等; 2)补充披露拟收购的风电场项目实施的进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选址、征地、招标、立项、环评等; 3)结合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 2016 年全国风电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三北地区各省的风力限电率、同行业风电企业的装机容量、权益装机容量、上网电量和弃风限电的实际情况,补充披露拟收购、新设风电企业财务效益预测的依据和合理性,以及收购、新设的必要性。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4.申请材料显示, 2016 年 3 月 5 日,协鑫建设作出股东决定,同意江苏协鑫认购上海灏乘原拟认购的 8,000 万股股份。请你公司补充披露上述募集配套资金的调整是否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5.申请材料显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对方为江苏协鑫、无锡腾宇飞、上海坤乘、宁波臻荟、王蔚、朱钰峰和上海望畴。请你公司: 1)结合上述交易对方的资金实力及财务状况,补充披露其认购募集配套资金的资金来源。 2)补充披露上述有限合伙企业的认购资金来源和到位时间、设立协议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运作机制、决策和产品份额转让程序等情况,并结合上述情况补充披露无锡腾宇飞、上海坤乘、宁波臻荟、上海望畴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的依据。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6.申请材料显示, 2013 年至今,协鑫有限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彭毅仍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均发生了变动。请你公司补充披露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声明:如本站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邮箱:wangshiyuan@epins.cn 我们将迅速删除。

  • 巴牛帝
    2016-05-08 17:52:06

    回复

  • 傅垂届
    明天早上涨停
    2016-05-08 18:07:41

    回复

  • 孟俊卒
    利用利好庄货,你做夺走庄,做大股东去灬
    2016-05-08 20:14:48

    回复

  • 终昱埠
    这玩意能叫利好
    2016-05-08 21:11:12

    回复

  • 岑守吉
    一般性公告
    2016-05-08 21:16:34

    回复

  • 邬沐何
    这种消息只能说明借壳可能性大大降低
    2016-05-08 22:40:27

    回复

  • 堵言春
    看不懂
    2016-05-08 23:14:12

    回复

  • 须孙玉
    阅读人数4.6万!!!这票不会全是散户了吧???
    2016-05-09 08:38:59

    回复

  • 桑枝
    正常程序
    2016-05-09 08:42:18

    回复

  • 凤眈八
    你懂个P
    2016-05-09 09:00:35

    回复

  • 唐井
    看不懂!是要重组吗?
    2016-05-09 09:17:16

    回复

  • 权翌
    1个月反馈1次 10次就要一年 等跌到2元 在来10个涨停
    2016-05-09 09:53:01

    回复

  • 鞠守老
    月底前拿到重组批文!去看看当年的600074就知道!
    2016-05-09 13:49:17

    回复

  • 蓝希怠
    P消息!!
    2016-05-09 15:10:30

    回复

  • 印去革
    全是泪水了,在这个败家的国炒股要命了,有关领导你们睁开眼看看受伤的广大股民吧,不用药疗伤,就说真话就行。证监会走了孙悟空又来了猴。
    2016-05-09 16:25:30

    回复

  • 蒲非趾
    放屁
    2016-05-09 16:37:47

    回复

  • 冉。史
    还没回复,难道出事了?
    2016-06-16 17:03:14

    回复

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