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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信和平: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晓东)

茹抑任

(发表于: 东信和平股吧   更新时间: )
东信和平: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晓东)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4-26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晓东)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作为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6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于2016年5月13日经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2016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如下:一、参加会议情况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2016年度公司召开了7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4次,亲自出席4次,委托出席0次,在审议议案时,充分发表独立意见,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时间 会议 独立意见 意见类型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2016-7-28 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 同意次会议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2016-8-24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 同意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变更会2016-12-23 同意次会议 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人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调查和了解。并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关注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加深对公司的认识和了解。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行职务情况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16年度,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本人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多方听取意见,并运用专业知识,提出意见。为公司的稳健发展提供保障,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利益。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一)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做好披露工作,保证2016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二)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本人与公司管理层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三)在公司20……[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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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云帛
    自己想要的我们
    2017-05-08 11: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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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匡便
    心存侥幸真的不可取
    2017-05-22 21: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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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倪我水
    说多少是多少
    2017-05-22 21: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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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柯李旺
    华夏幸福连续5年净利润同比增幅均在30%以上
    2017-05-31 22:3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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