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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电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之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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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航天电器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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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5-2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资产重组前 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之核查意见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券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电器”)拟向交易对方林泉电机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所持与军品电机业务相关的经营性资产;拟向交易对方林泉电机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斯玛尔特51%股权;拟向交易对方林泉电机、深圳科工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航天电机100%股权;拟向交易对方许国大、协控投资、周荣方、徐涛、许京、姚国华、梅红玉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运控电子68%股份;同时拟向不超过十名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航天电器本次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航天电器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本次交易前12 个月内,航天电器不存在购买、售出资产的情况,亦不存在购买、出售与本次交易同一或者相关资产的情况。(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之核查意见》之签署页)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5月25日[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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