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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旅游:子公司分红管理制度(2017年4月)

甄水军

(发表于: 云南旅游股吧   更新时间: )
云南旅游:子公司分红管理制度(2017年4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4-26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分红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对公司子公司的管理,更好地规范其行为,完善、健全其法人治理结构,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是指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是指由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第二章 分红原则及政策第三条 对于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当其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时,在满足子公司正常提取法定公积金、正常生产经营及必要资金支出安排的情况下,公司将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职权范围内,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促使其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且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子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具体的利润分配由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第四条 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影响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子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按下列顺序进行:(1)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2)提取百分之十的法定公积金;(3)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4)支付股东股利。子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子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第三章 分红决策与监督机制第五条 子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在综合公司经营发展、股东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拟定。第六条 子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经子公司董事会(执行董事)审议通过后,提交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第七条 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第四章 附则第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第九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4月24日[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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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扈牛枰
    2017-04-25 20:5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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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凹珏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2014新公司法实施后,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均取消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 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2017-05-03 20: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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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慕另弘
    关了闸的喇叭
    2017-05-09 00: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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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阎平娘
    跳了起来。唐三也趁势一翻身爬起。
    2017-05-10 14:2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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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柯肩然
    要定期的对记忆进行一次删除
    2017-05-11 20:5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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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班乳空
    好人
    2017-07-26 20:4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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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角
    2017-07-27 20: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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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夔表柄
    未来十倍牛股之次新股集中营!
    2017-07-27 21:3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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