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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财神迎进门

何副纾

(发表于: *ST众和股吧   更新时间: )
公告解读--财神迎进门
1.很重要的内容出现了,就是换律师,成功前很重要的一步,一个律师事务所不是只对一家上市公司,是对很多家还有上市公司以外的,如果对其中一家出具的法律文书有问题,受到调查或者司法方面受到整改,这个期间它提供的重组法律文件是不会被受理的,换律师是确保万无一失,即使原事务所无问题,但如果有担忧的话还是要换个更清白的,确保重组不卡在上报这关上。2.意向方换成了相关各方,一个解读是说明意向方对初步方案论证已完成,接下来是各方对意向方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和商讨。另一种可能是股权转让对一方,纺织资产对一方。至于股权转让,现在看立案调查对股权转让基本没大的影响,如果行不通,早就在立案调查公告的几天内借坡下驴,宣布转让失败,没必要一直拖着。不知道换律师是不是又会被某类们解读为付不起原事务所的律师费或者怕担责任原事务所不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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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邰宏浴
    为了确保重组成功保驾护航 否则没必要更换
    2017-09-22 19:4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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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洪厝文
    楼主分析很有道理。但按我的理解,初步方案应该在可行性研究之后。如何理解“商讨可行性”?是不是出现了什么新情况?
    2017-09-22 20: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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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包姝灰
    仅是探讨啊:征对你的两条,1)公司换律所的具体原因公告里没说,你的“律所有问题论”没有依据。2)“意向方换成了相关各方”也没有你的“初步方案论证已完成”一说,公告里“包括交易初步方案论证、可行性商讨等”很明确说正在商讨交易初步方案的可行性。云南律所刚来的,也是接盘方带来的,是接盘方本案唯一的法律顾问。有义务为接盘方弄清标的真实状况,拿出解决方案。这个时候走,最直接的可能就是不能胜任。原因两个,要么律所人脉不行;要么官司太复杂不好弄。从二许说不清的债务上说,后一种原因可能性大。今天多了一条备注“可行性商讨”,这个时候出现这样的语句是不好的兆头。如果有可行性交易初步的方案话三周后的现在,本应该是条款细节的商讨了。现在说商讨“交易初步方案的可行性”,真正意思是初步交易方案有不可行的地方。
    2017-09-22 20: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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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水更纹
    个人理解:一是用词,在没公告重组完成前,不会出现很明确的字眼,基本都是模糊的用词,就是告诉你不确定,有确定意思的词不能出现,否则违规。二是可能特指股权转让前司法解冻这方面,要和法院协调。
    2017-09-22 20:3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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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董天
    这是众合的律师事务所 为了重组出具法律意见 跟接盘方无关
    2017-09-22 20:3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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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巩卯侯
    谢谢!
    2017-09-22 20:5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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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真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是北京接盘方刚带来的。“为了重组出具法律意见”实质主要工作是北京接盘方的法律顾问。“为了重组出具法律意见”只是顺带而已。
    2017-09-22 20: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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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荆大常
    如此说来北京方面退出了?
    2017-09-22 20:5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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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倪梁咸
    不客气。
    2017-09-22 2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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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万浣
    第一点,换律师不会告诉你原因,不管这个律师事务所有没有问题,在公告上告诉大家换的原因是及其不尊重的,不能这么做。很多上市公司重组成功前都是换律师,原因大家心知肚明,但不会明文告知,是一种最起码的礼貌,你可以查查过往重组成功的案例,换律师的很多。至于二许的债务,没必要关心有多少的债务,只要确保在过户前没有新的执行案件或者保全案件就行,很简单,过户前的执行和保全可以查封股权,如果过户后新的执行案件和保全已经和股权无关,不能查封,只能查封二许的别的资产。第二点,个人看法用词的关系,在没公告重组完成前,告诉你的都是不确定性。
    2017-09-22 20:5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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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倪灰
    这个解读合理
    2017-09-22 21: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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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查寄
    仔细查了一下002070用的律所,今年第一股东大会律所是厦门国衡;停盘期间,其中有一次公告聘用本次重组中介,当时并没有聘用律所;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是第二次股东大会时出现的,在9.7日民生证券的公告里提到为了工作聘用该律所为本次重组的法律顾问。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到底是不是接盘方带来的不好说。主要的依据是“Mige29”在网上参加完股东大会的帖子,后来的公告事实证明“Mige29”的信息内容是可信的。但“北京德恒(昆明)律所和接盘方的关系”的确是猜测,只是从出现的时间,北京这个题头和“Mige29”的信息里的北京接手方有吻合。当时也奇怪为什么用北京的律所工作地点又是昆明,众和的债务都在厦门,金鑫矿二许的官司在四川,两头靠不上啊,人脉优势没有啊。但本次重组当时为什木选昆明律所?
    2017-09-22 21:3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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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戚肝邢
    目前情况下唯一正确的选择:向ZJH电话表达作为众和的持有者同时也是受害者,支持ZJH对众和信批的当事人董秘和财务总监进行调查,但作为公司,面临重组的关键时刻,重组成功与否事关七万股民的利益,望ZJH本着保护股民的利益出发,尽快完成对公司的调查,以便众和更快推进重组,谢谢
    2017-09-22 22: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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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莘师
    “品磊森”的观点有道理的。去年因为西南证券的事好几家保荐的企业重组并购案受到影响。如果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本来就是北京接手方的法律顾问,用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应该把上市公司的债务抵押情况和老许家的债务都弄清了,也有了律法上解决的方案,主要工作完成了。下面再换一家与接手方无关的律所给重组让路。如果再不去扣字眼,那么今天的公告也是合乎情理的
    2017-09-22 22: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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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焦俊乳
    光力科技更换重组法律顾问 天元律所出局光力科技17日早间公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经审议《关于聘请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并作出决议,聘请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为本次重组提供相关服务。因天元律所自身原因,无法作为公司本次重组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继续提供服务,为保证公司本次重组项目的顺利进行,同意聘请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本次重组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出具全部应由公司法律顾问出具的法律文件。  鞍重股份“忽悠式重组”的法律顾问正是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近期该所遭上市公司密集解聘。
    2017-09-22 22: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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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曹世
    分析细致点个赞
    2017-09-22 23: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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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晏什
    意向方:有意或希望参与的一方或几方,相关方:有利益相关的各方。
    2017-09-22 23: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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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云泳吉
    这么说都是你说了算
    2017-09-22 23: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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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计手
    本轮停牌期间,公司与原律师事务所解除了本次重组事项专项法律事务代理协议,公司已在联系聘用新的律师事务所。这个原律师事务所是不是就是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还是指此前众和的其他律师事务所?为什么公告里不说明清楚呢?
    2017-09-23 08: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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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闵族轨
    律师事务所要是换北京金度律师事务所了那么就有希望了
    2017-09-23 09: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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