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网站 > 股吧论坛 > 利欧股份股吧 > 利欧股份: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点击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 返回上一页

利欧股份: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点击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

柳俞刁

(发表于: 利欧股份股吧   更新时间: )
利欧股份: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点击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
利欧股份: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点击查看PDF原文公告日期:2017-05-08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证券代码:002131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8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7年4月27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一、权益分派方案本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7.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310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37.0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 ;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5000000股。a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6,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54.188,800,000股。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5月13日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三、权益分派对象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5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四、权益分派方法1、本次所转股于2017年5月13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5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高管锁定股。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年 5月712日至登记日:2017年 5月 1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五、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7年5月15日。六、股份变动情况表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数量(股) 比例%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数量(股) 比例%有限售条件股份 44,200,100.00 74.92 97,240,220.00 141,440,320.00 74.92无限售条件股 34,130.799,900.00 25.08 32,559,780.00 47,359,680.00 25.08股份总数 56,000,000.00 100.00 129,800,0……点击查看PDF原文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声明:如本站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邮箱:wangshiyuan@epins.cn 我们将迅速删除。

  • 庄承前
    你哪里看到的?
    2017-05-08 14:42:46

    回复

  • 聂纱仆
    假的
    2017-05-08 14:47:22

    回复

  • 步卓昌
    谢谢分享
    2017-05-08 14:49:18

    回复

  • 秋皋
    扑街,那有星期六除权。
    2017-05-08 14:54:46

    回复

  • 湛弋
    炒股炒发疯了!
    2017-05-08 15:06:27

    回复

  • 戈梧
    你吓死宝宝了。
    2017-05-08 15:25:57

    回复

  • 雍奂俯
    终于可以填权了
    2017-05-08 15:56:37

    回复

  • 方苓料
    扯蛋
    2017-05-08 16:16:29

    回复

  • 曹青
    眼瞎
    2017-05-08 16:22:10

    回复

  • 阚星俄
    骗人的
    2017-05-08 16:24:57

    回复

  • 隆乳
    请勿误导股民。发帖应负责任。
    2017-05-08 17:17:34

    回复

  • 栾私昀
    真滴假滴
    2017-05-08 17:25:05

    回复

  • 云芸伐
    这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2017-05-08 17:35:10

    回复

  • 晁牲闪
    转500次,他会付法律责任吗,让他在这胡扯
    2017-05-08 17:55:35

    回复

  • 习特
    转一下,笑看楼主坐牢
    2017-05-08 18:14:40

    回复

  • 薛崎婚
    看了半天:结果是假的说
    2017-05-08 20:06:57

    回复

  • 奚侦纽
    大家赶紧转,楼主欺骗股民编写虚假不实信息,构成妖言惑众罪转500次送楼主进牢!大家速度!
    2017-05-08 20:09:11

    回复

  • 步丕
    楼主犯了妖言惑众罪,当心点!
    2017-05-08 20:15:10

    回复

  • 贲袁
    是啊薄衣
    2017-05-08 20:25:46

    回复

  • 傅记免
    巨幅震荡的波动特性是所有股票市场的特征,即使是最成熟的市场也不例外。
    2017-05-08 20:52:49

    回复

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