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蓉胜超微: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告日期:2016-11-15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作为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此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有利于进一步盘活闲置自有资金,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资金收益的最大化,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稳健,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内控措施较为完善,风险投资的安全性可以得到保证。我们同意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事宜,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独立董事:魏俊浩、张敏2016年11月 14日[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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