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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新材涉案违法事实不成立

禄匡

(发表于: 宏达新材股吧   更新时间: )
宏达新材涉案违法事实不成立
来源:中国证券网 编辑:东方财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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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燕禹岩
    猪爷:冤案太可怕!
    2016-04-06 16: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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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富沓
    如果是分众借壳,早就数钱了!
    2016-04-06 16:2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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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带
    搞了9个月,官僚啊
    2016-04-06 16:2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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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充汪
    好事,刚好避开大跌出利好。因祸得福三连板
    2016-04-06 16:3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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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芮圳畏
    借壳失败,当然不成功
    2016-04-06 16: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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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巢受我
    什么时候复牌?
    2016-04-06 17: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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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尚炎
    三连板那是不可能的,至少7个板以上,太干净的壳,证监会都查了个变了,只要等重组就好了,多少家在抢这个好壳呀
    2016-04-06 18:0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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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姚巨
    鞭炮齐鸣!
    2016-04-06 18:2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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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匡拉
    2016-04-06 21: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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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畔
    你太短视了,分众现在什么价位啊
    2016-04-06 21: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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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伍兀玄
    好消息,老朱解放了。可惜我们分众黄了,多等这么久。
    2016-04-06 23: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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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郁吏仆
    宏达新材: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立案稽查结案的公告公告日期 2016-04-07证券代码:002211 股票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6-032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立案稽查结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17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深专调查 通字2015712号),对公司予以立案调查。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结案通知书》 (结案字[2016]2号),内容如下: “2015年6月,我会对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行为 立案稽查(深专立2015-10号)。经审理,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涉案违 法事实不成立,我会决定本案结案。”
    2016-06-17 09: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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