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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洋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

余纾

(发表于: 南洋股份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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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11-19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相关材料,现就相关事宜发表如下事先认可意见:1.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北京天融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融信股份”)全体股东所持天融信股份10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9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共计212,0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2. 就本次交易,公司拟与天融信股份全体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北京天融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资产交割进度事宜予以补充约定。3.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签署《补充协议》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会议在审议有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应依法回避表决。4. 独立董事同意将本次签署《补充协议》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 冯育升 刘伟 刘少周2016年11月18日[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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