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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11-28
证券代码:002222 证券简称:福晶科技 公告编号:2016-022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6日在指定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15-009),公司向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莆田中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解散参股企业福建省万邦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莆田中院于2016年2月作出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公司于2016年3月1日以《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03)披露了一审判决结果,并随后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省高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解散福建省万邦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于近日收到省高院关于该案的《民事判决书》【(2016)闽民终632号】,判决结果如下:(1)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0元,由本公司负担;(3)本判决为终审判决。上述判决结果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特此公告。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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