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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耐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通邑秘

(发表于: 濮耐股份股吧   更新时间: )
濮耐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6-07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一、关于对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激励对象名单的独立意见鉴于22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拟授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2016年度权益分派的原因,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激励对象名单进行相应调整。经核查,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激励对象名单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的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1、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7年6月6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条件的规定,同意确定公司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7年6月6日。2、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对象名单中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3、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4、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7年6月6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616名激励对象授予945.60万股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苏天森、王广鹏、叶国田2017年6月6日[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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