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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迅: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费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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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5-16

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2017-039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7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定于2017年5月18日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方便广大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保护广大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度股东大会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4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章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4、会议时间:(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5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30时开始;(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17日—2017年5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 5月18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7日下午15:00至2017年5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6、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11日(星期四)7、出席对象:(1)截至2017年5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松坪山路3号奥特迅电力大厦公司十楼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本次会议的提案:1、《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4、《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5、《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6、《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度薪酬的议案》;7、《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8、《关于公司监事2016年度薪酬的议案》;9、《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上述议案已经2017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17年 4月 27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告。上述议案将逐项表决。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上述第5、6、7、8、9项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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