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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股份:关于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糜性

(发表于: 大华股份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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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7-21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2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风险提示: 本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所述合作内容、具体项目的实施条件及实际融资总量等事项均以双方后续实际签订的项目借款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为准,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为加强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 )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以下简称 “进出口银行”或“甲方”)的银企战略合作关系,促进银企共同发展和长期合作,基于“全面协作、平等互利、长期稳定、共同发展” 的合作原则,公司于近日与进出口银行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主要内容公告如下:一、协议主要内容1、合作范围合作的范围包括信贷、贸易融资、以及非融资类金融业务(如担保、咨询)等甲方经营范围内的相关业务。2、合作期限双方合作期限为五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上述合作期限届满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签。3、合作金额在合作期限内,根据乙方投资及流动资金需求,中国进出口银行意向向乙方提供不超过壹佰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支持乙方开展项目投资及经营。4、项目审批对于本协议项下双方合作范围内的具体项目,由甲方根据相关规定和其内部程序及条件,另行独立审批和确定信贷条件或服务条件。双方具体权利义务关系以实际签订的项目借款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为准。本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上述法律文件,双方应继续履行上述法律文件中业已存在的权利和义务。5、生效条件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二、影响及风险提示本协议的签订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在长期、稳定的金融支持下进一步实施和推进海外市场布局及PPP项目模式的拓展。但是,本协议所述合作内容、具体项目的实施条件及实际融资总量等事项均以双方后续实际签订的项目借款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为准, 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对于未来实际签订或实施的具体合同, 达到相关披露标准的, 公司将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三、备查文件: 经双方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特此公告。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6 年 7 月 20 日 [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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