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贝岭股票
- 浙大网新股票
- 华东科技股票
- 隧道股份股票
- 深赛格股票
- 光大银行股票
- 中国银行股票
- 永鼎股份股票
- 苏州高新股票
- 新安股份股票
- 精达股份股票
- 中国医药股票
- 东风科技股票
- 金健米业股票
- 西部资源股票
- 招商银行股票
- 中联重科股票
- 中国宝安股票
- 中集集团股票
- 德赛电池股票
- 复星医药股票
- 宇通客车股票
- 中国建筑股票
- 葛洲坝股票
- 大唐电信股票
- 华丽家族股票
- 罗牛山股票
- 中色股份股票
- 京东方A股票
- 新疆天业股票
- 天坛生物股票
- 抚顺特钢股票
- 锦龙股份股票
- 云天化股票
- 振华科技股票
- 国中水务股票
- 华发股份股票
- 飞乐音响股票
- 青岛双星股票
- 中国核电股票
- 中国中铁股票
- 西部矿业股票
- 时代新材股票
- 科达股份股票
- 士兰微股票
- 浦发银行股票
- 中金黄金股票
- 哈投股份股票
- 航天晨光股票
- 同仁堂股票
- 维维股份股票
- 福耀玻璃股票
- 新五丰股票
- 中航资本股票
- 中金岭南股票
- 丰原药业股票
- 四环生物股票
- 哈药股份股票
- 万向钱潮股票
- 中国高科股票
公告日期:2016-05-07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16-020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16年5月6日,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四川智胜视科航空航天技术有限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260,000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7%。现将有关情况提示如下:一、股东的基本情况股东名称:四川智胜视科航空航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胜视科”)持股情况:截至2016年5月6日,智胜视科持有公司股份10,77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7%。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一)减持股东名称:智胜视科;(二)股份来源:2008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的股份;(三)减持目的:智胜视科自身发展需要;(四)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五)减持数量及比例:减持数量不超过26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7%(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六)价格区间:按市场实际价格;(七)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三、股东相关承诺与规定(一)智胜视科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包括:在规定的期间内,不转让本公司所持有的川大智胜股份,承诺所持有的川大智胜520万股自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此承诺已经完成。(二)智胜视科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包括:1、避免同业竞争承诺(1)依照中国法律法规被确认为川大智胜的股东和关联方期间,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家公司或企业的股权及其它权益)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川大智胜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不以任何方式从事或参与生产任何与川大智胜产品相同、相似或可能取代川大智胜产品的业务活动;(2)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与川大智胜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竞争,则将立即通知川大智胜,并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川大智胜;(3)不利用任何方式从事影响或可能影响川大智胜经营、发展的业务或活动。2、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承诺(1)确保川大智胜的业务独立、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以避免、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2)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严格按照市场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参照市场通行的标准,确定交易价格,并依法签订关联交易合同;(3)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履行关联股东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及独立董事独立发表关联交易意见程序,确保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关联交易结果公平、合理;(4)严格遵守有关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规则。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智胜视科所作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上述承诺。智胜视科在发送给公司的《四川智胜视科航空航天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通知》中,明确承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实施本次减持事宜,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业务。四、其它(一)智胜视科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完成后智胜视科仍然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二)智胜视科将在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三)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规定的情况。(四)公司将督促智胜视科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五、相关风险提示(一)智胜视科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二)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六、备查文件……[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声明:如本站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邮箱:wangshiyuan@epins.cn 我们将迅速删除。
快速回复
- 上海贝岭股吧
- 浙大网新股吧
- 华东科技股吧
- 隧道股份股吧
- 深赛格股吧
- 光大银行股吧
- 中国银行股吧
- 永鼎股份股吧
- 苏州高新股吧
- 新安股份股吧
- 精达股份股吧
- 中国医药股吧
- 东风科技股吧
- 金健米业股吧
- 西部资源股吧
- 招商银行股吧
- 中联重科股吧
- 中国宝安股吧
- 中集集团股吧
- 德赛电池股吧
- 复星医药股吧
- 宇通客车股吧
- 中国建筑股吧
- 葛洲坝股吧
- 大唐电信股吧
- 华丽家族股吧
- 罗牛山股吧
- 中色股份股吧
- 京东方A股吧
- 新疆天业股吧
- 天坛生物股吧
- 抚顺特钢股吧
- 锦龙股份股吧
- 云天化股吧
- 振华科技股吧
- 国中水务股吧
- 华发股份股吧
- 飞乐音响股吧
- 青岛双星股吧
- 中国核电股吧
- 中国中铁股吧
- 西部矿业股吧
- 时代新材股吧
- 科达股份股吧
- 士兰微股吧
- 浦发银行股吧
- 中金黄金股吧
- 哈投股份股吧
- 航天晨光股吧
- 同仁堂股吧
- 维维股份股吧
- 福耀玻璃股吧
- 新五丰股吧
- 中航资本股吧
- 中金岭南股吧
- 丰原药业股吧
- 四环生物股吧
- 哈药股份股吧
- 万向钱潮股吧
- 中国高科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