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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大智胜: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庾柔卞

(发表于: 川大智胜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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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4-22

川大智胜: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1-证券代码:002253证券简称:川大智胜公告编号:2016-015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29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16年4月26日下午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一)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有关事项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四)会议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4月26日(星期二)下午1:30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4月25日(星期一)至2016年4月26日(星期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5日15:00至2016年4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五)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科东一路7号智胜大厦12楼会议室(六)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21日(星期四)(七)投票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将通过深-2-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之一行使表决权。(八)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九)出席对象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2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二、会议审议事项以下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如下:1.审议《董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2.审议《监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3.审议《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4.审议《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5.审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6.审议《关于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7.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7.1选举董事会非独立董事7.1.1选举游志胜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7.1.2选举范雄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3-7.1.3选举杨红雨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7.1.4选举郑念新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7.1.5选举潘大任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7.1.6选举万虎高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7.2选举董事会独立董事7.2.1选举雷维礼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7.2.2选举范自力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7.2.3选举刘阳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8.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8.1选举张仰泽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8.2选举王安文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9.审议《关于修改的议案》上述第7、第8项提案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即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投票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但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数,否则该票作废。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第9项提案属于特别提案,须由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后方能生效。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2015年12月1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58)、2016年3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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