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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邦服饰: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谷男钏

(发表于: 美邦服饰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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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11-21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发行人声明一、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二、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三、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四、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五、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特别提示一、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已经2015年6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5年7月17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前期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的顺利进行,2015年11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对发行低价、发行股份数量、募集资金总额和募集资金用途进行了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调整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等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具体发行对象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具体申购报价情况确定。所有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按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不涉及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不超过70,707.0707万股(含70,707.0707万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四、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5.94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具体发行价格将由询价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五、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2.00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以下项目:单位:亿元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1 “智造”产业供应链平台构建 29.57 25.002 O2O多品牌销售平台构建 15.91 12.003 互联网大数据云平台中心 6.47 5.00合计 51.95 42.00六、本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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