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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鑫龙: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签署重大合同的法律意见书

宗苓吵

(发表于: 中电鑫龙股吧   更新时间: )
中电鑫龙: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签署重大合同的法律意见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12-25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重大合同的法律意见书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0层邮编:100032目录目 录......1释 义......2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4二、交易对方签署合同的合法主体资格......4三、合同签署和合同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5四、结论性法律意见......6释义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本所 指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关于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本所律师 指 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重大合同法律意见书》的经办律师中电鑫龙、公司 指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电兴发 指 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为中电鑫龙子公司《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合同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0号:日常经营重大《备忘录第10号》指 合同》《执业规则》 指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管理办法》 指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本法律意见书 指 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重大合同的法律意见书》元 指 人民币元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重大合同的法律意见书致: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所接受中电鑫龙的委托,担任中电鑫龙子公司北京中电兴发签署重大合同之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等问题出具意见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备忘录第10号》等有关规定及本所与中电鑫龙签署的《法律服务协议》,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一)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合同法》、《备忘录第10号》、《管理办法》和《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合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二)本所及经办律师进行合理核查的基础上,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的证据支持的事实,或者基于本所专业无法作出核查及判断的重要事实,本所依赖政府有关部门、公司或者其他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作出判断。(三)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中电鑫龙重大合同公告中的披露文件。(四)中电鑫龙及北京中电兴发保证已经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全部资料和信息,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复印件、副本与原件、正本一致。(五)本法律意见书仅供中电鑫龙为重大合同公告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中电鑫龙和北京中电兴发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核查和验证的基础上,发表如下法律意见: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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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雍奂俯
    明天开始一字板,哈哈哈,慢慢数板。
    2015-12-24 17: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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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仙勉
    真的吗?明天还可以买进吗?
    2015-12-24 17:4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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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曾至司
    必须买哦
    2015-12-24 18: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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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费乘
    2015-12-24 18: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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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师效
    这仅仅是样板,以后会雨后春笋般出现,合同还加了保险!
    2015-12-24 18:2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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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约要
    又是一个无夜之眠!
    2015-12-24 18:5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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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程杳汝
    卖了一万股亏大了
    2015-12-24 19:3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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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满汀
    大哥 是无眠之夜
    2015-12-24 22: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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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栾戽艮
    都很失望吧!哈哈~这叫希望越大失望越大
    2015-12-25 13:5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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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蒋丰卓
    利好再大 遇上被一邦婊 纸拉出来的肌无 力无 螚朱 力砖 和稍微一胀就急不可待神 开溅 卖够砸 一切都是枉然……
    2015-12-25 1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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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壶皋
    2015-12-31 14: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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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云芸伐
    高度重视
    2015-12-31 21: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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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移尚
    2016-01-05 10:4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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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祝足有
    法之利器,就是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
    2016-04-11 09: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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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籍崃俐
    2016-04-11 09: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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