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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凯“一权多授” 深交所发函中科云网追问合法性

祁卓公

(发表于: *ST云网股吧   更新时间: )
孟凯“一权多授” 深交所发函中科云网追问合法性
来源:中国证券网 编辑:东方财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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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柳见
    孟股权一权多授,却不说多方利益的纠缠何时了,孟的股权授出后,还有实力收得回来吗?自己还剩多少份额?那三个受让人的股权又如何界定划分清楚?他们在没有得到本金和利益回报的情况下,肯做出让步吗?孟到底还占有多少话语权?在这种股权混乱的状态下,还能够股权拍卖吗?一权多授是否违规?如违规,会受到怎样的处罚?都是未知数。既然事情已经公开化,想再躲避现实已经不可能了,既然深交所发出问询函,就会跟踪下去,如何化解这些问题?很可能要走司法途径了吧?
    2017-02-25 09: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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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水更纹
    中科可不要信披违规哦,否则看看鲜言前车之鉴!再有钱也罚穷你
    2017-02-25 09:5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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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侯娱
    这明显就是诈骗嘛,外面欠了十几个亿,又签了一堆文件诓骗几家想吃肉的,结果都被套里面了,反正人家不回来,死猪不怕开水烫
    2017-02-25 11: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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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邓完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客观要件: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当下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其次,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再次,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最后,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最终结论:王、陆、陈、肖都被老孟玩了,赶紧报案去吧。
    2017-02-25 11:4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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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康屋豆
    翔2吗
    2017-02-25 13:3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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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班估班
    诈骗罪是不成立的。孟子的目的是摆脱债务缠身,谁解决的好,就用谁,解决不了的就滚蛋。他没有虚构事实,也没有隐瞒事实,是典型的有病乱投医,死马当作活马治。
    2017-02-26 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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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晏同
    孟一权多授,本身就信披违规了,看证监会如何处置了。
    2017-02-26 10:3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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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邰佩
    看法院判定了。
    2017-02-26 15:3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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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蓟亩仕
    损失赔偿
    2017-08-30 17:5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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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扈妻吟
    傻逼
    2017-08-30 18:3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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