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网站 > 股吧论坛 > 北新路桥股吧 > 北新路桥:重大诉讼公告 返回上一页

北新路桥:重大诉讼公告

汤虹舷

(发表于: 北新路桥股吧   更新时间: )
北新路桥:重大诉讼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12-30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原告”)于近日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2016)京民初96号],本公司诉中国新型房屋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巴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定金合同纠纷案件,于2016年12月27日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现将诉讼事项公告如下:一、案件基本情况(一)各方当事人1.原告原告: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杰住所地: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街 217 号盈科广场 A座16-17层2.被告被告:中国新型房屋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郝振华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中里47号3.第三人四川巴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子山住所地:四川省巴中市江北元堡梁(交通大院)(二)诉讼起因2013年8月29日,被告中标四川省巴中至万源高速公路BOT项目(以下简称“巴万高速项目”)法人,并在实际履行中将巴万高速项目指定由其子公司中新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房公司”)负责实施。2013年10月14日,原告与中新房公司签订《四川巴万高速公路建设工程项目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约定设立四川巴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三人”),且在第三人设立后,中新房公司将其全部合同权利与义务整体转移于第三人继受,同时协议约定原告交付立约定金20,000万元后,与第三人签订正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告分别于2013年10月25日、2013年12月12日向第三人指定的定金收款账户转入3,000万元、17,000万元人民币,至此原告立约定金交付义务履行完毕,但第三人未能依据协议履行其义务。经原告数次催告,被告于2014年11月15日向原告发来《复函》,确认由于被告及第三人没有巴万高速项目的实际履行能力,巴万高速项目招标人于2015年11月19日解除了与被告及第三人签订的《巴中至万源公司公路BOT项目投资协议》及《巴中至万源公司公路BOT项目特许权协议》。至此,由于被告及第三人原因未能履行协议义务,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为此诉至法院。(三)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履行定金担保责任,双倍返还原告定金共计人民币40,000万元人民币。2.判令被告以20,000万元定金本金为基数,按照其从收取到执行兑付之日的实际占用期间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截止起诉日,资金占用利息为人民币3,744.5万元)3.判令第三人对被告上述两项支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判令被告及第三人承担本案一切诉讼费用。二、诉讼判决情况本案已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目前尚未开庭审理。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诉讼案件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事项。公司及子公司存在部分诉讼事项,均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事项披露标准,公司及控股公司尚未披露的主要诉讼事项的情况如下:序 涉及金额(单原告/申请执行人 被告/被申请执行人 诉讼类型 进展情况号 位:万元)四川省巴中市人民政府、云南九彩云蝶新疆北新路桥集1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工程合同纠纷 ……[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声明:如本站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邮箱:wangshiyuan@epins.cn 我们将迅速删除。

  • 黎丘
    没有资金,没有能力,中标那么多工程,往往是急功近利,适得其反
    2016-12-29 16:46:57

    回复

  • 庞舷
    这个家伙,明天可以跌停了吗?被欠钱而且还没怎么计提减值准备,这是非常悲催的事情。
    2016-12-29 16:47:13

    回复

  • 伊姬
    说明什么?
    2016-12-29 16:48:30

    回复

  • 符胃
    招投标被人下了套,连项目的甲方都没搞明白吗?
    2016-12-29 16:57:39

    回复

  • 訾圳祠
    没钱了,股票涨不动
    2016-12-29 17:47:48

    回复

  • 伏派
    除了你之外,买这股票的傻逼太多。没办法提不成。不想想2个亿放入计提减值,这公司一年利润才两千来万,计提减值掉两个亿,年报哭吧!
    2016-12-29 18:11:39

    回复

  • 鲍芸眄
    利空出尽 明天高开高走 涨停
    2016-12-29 19:37:13

    回复

  • 盛曼纽
    怎么看出来没计提呢?两年多时间,是不是已经坏账准备了啦?如果是这样,那还是利好嘛!
    2016-12-29 22:06:23

    回复

  • 廉堆
    这种案子胜诉没悬念,如若能得到执行,双倍返还定金,两个亿变四个亿,这效益高哦,业绩可期,但需耗时费日,慢慢等吧。
    2016-12-29 22:11:48

    回复

  • 凌体
    两亿真金白银进去不可能要不回来吧,如果能这样明目张胆的坑上市公司的钱那还得了,除非对方破产
    2016-12-29 22:16:43

    回复

  • 蒲亮世
    官司最快要持续6个月,一年以上是常有的,从时间节点算最后一个交易日发文,说明年底应该会在年报中计提坏账。哎踩雷了
    2016-12-29 22:17:28

    回复

  • 印去革
    大利好,去看最后一段,公司对对方赔付金额无法预计,故对本年利润影响赞无法判断。本金收回是必然,双倍返还也是绝对的,孽息3000来万肯定有。大利好
    2016-12-29 23:01:59

    回复

  • 凤倜肯
    国家法律规定,定金未履行双倍赔偿,北新最坏结果就是双方协商解决可能到不了双倍,这比北新在几十亿订单挣得利润多多了!
    2016-12-29 23:16:40

    回复

  • 蒋性站
    中新房集团是央企,世界500强之一。中国新型房屋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新房集团”,英文简称“CNBC”)于1984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成立之初公司名称为“中国农房公司”原隶属于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政企脱勾后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的政策性房地产开发企业,现属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管理,总部设在北京。
    2016-12-29 23:17:22

    回复

  • 贾昆刷
    被告是央企,世界500强,赔款没问题!
    2016-12-29 23:49:36

    回复

  • 沃舟佘
    如果双倍赔偿成功,加利息一共2亿3千多万,这相当于北新 去年业绩的10倍!
    2016-12-29 23:56:38

    回复

  • 樊帖次
    被告被告中国新型房屋集团有限公司是国营企业.拿回本金利息没问题.
    2016-12-30 07:22:59

    回复

  • 房肉偶
    2015年年报怎么不报道
    2016-12-30 09:14:49

    回复

  • 昝材帐
    一堆傻逼,两个亿计提减值到了16年,今年亏损两个亿,年报亏损两个亿,哭去吧。至于要不要回来要多少,那只关系17年的业绩,如果再拖个几年给你还钱,那就更扯淡。傻逼太多,等着看吧
    2016-12-30 09:18:21

    回复

  • 韦悠
    15年底才确定违约,估计就必须做到16年账本了,利空叠加,明白人
    2016-12-30 09:30:01

    回复

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