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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泰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卓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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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1-20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鼎泰新材 公告编号:2016-03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6年1月19日上午九时在公司办公楼2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7人(刘冀鲁、赵颖坤、陈炬、胡卫红、吴韬、张力、王景均参与表决),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刘冀鲁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免去陆江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因陆江与公司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已经到期,并不再续签,其已不能正常履行副总经理职责,公司董事会一致审议通过免去陆江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审议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经核查:公司免去陆江副总经理职务,其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免去陆江副总经理职务。《鼎泰新材:关于免去陆江副总经理职务的公告》、《鼎泰新材:独立董事关于免去陆江副总经理职务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特此公告。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6年1月19日[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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