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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联达: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祖累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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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8-30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16-028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于2016年8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在上海购置办公用房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全部剩余未明确投向的超募资金,以全资子公司上海兴安得力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安得力子公司”或“乙方”)作为实施主体购买上海虹桥正荣中心2号楼。同时,为加强项目募集资金管理,兴安得力子公司将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及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公司、兴安得力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以下简称“丙方”)以及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丁方”)于2016年8月26日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乙方已在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20000032718731131011710,截止2016年8月25日,专户余额为348,732,051.09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购置上海办公用房”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二、甲、乙、丙三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三、丁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和乙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丁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乙、丙三方应当配合丁方的调查与查询。丁方对甲方、乙方进行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四、甲方和乙方授权丁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邓建勇、吴旺顺在丙方对公营业时间内到丙方查询、复印乙方专户的资料;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保荐代表人向丙方查询乙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丁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丙方查询乙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五、丙方对乙方划款条件不承担任何实质性审核义务且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丙方按月(每月15日之前)向乙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丁方。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六、乙方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10%的,丙方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丁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七、丁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丁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丙方,同时按本协议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八、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丁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丁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丁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乙方或者丁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且丁方督导期结束之日起失效。特此公告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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