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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12-31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15-066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合作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为了加快“8 英寸 MEMS 红外传感 器及其应用批产基地”项目建设,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资金成本,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德红外”或“公司”)、公司子公司武汉高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芯科技“)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发展基金”)近日签署合作协议,国开发展基金以现金6,200万元对高芯科技进行增资,投资期限为8年,平均年化投资收益率最高不超过1.2%,投资期限届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的回购计划回购股权。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合作的议案》,现将合作事宜公告如下:一、合作方基本情况1、国开发展基金国开发展基金是国家开发银行下属全资子公司。采用建立专项建设基金的方式,用于项目资本金投入、股权投资和参与地方投融资公司基金。2、武汉高芯科技有限公司武汉高芯科技有限公司为成立于2013年4月28日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为高德红外的子公司。二、本次合作的主要内容1、投资金额、期限及持股比例国开发展基金以现金6,200万元对高芯科技进行增资,为“8 英寸 MEMS红外传感器及其应用批产基地”项目提供专项建设基金,投资期限8年,国开发展基金将在增资金额范围内,缴付增资款。本次增资完成后,高芯科技的注册资本增加至3.38亿元,股权架构如下表所示:认缴出资金额 认缴出资金额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人民币/亿元) (人民币/亿元)1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2.40 2.40 71.01%2 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0.98 0.98 28.99%合并 3.38 3.38 100.00%2、向国开发展基金支付投资收益在投资期限内,高芯科技每年向国开发展基金支付平均年化收益率最高不超过1.2%的投资收益,通过现金分红等方式实现。如果高芯科技未分红或国开发展基金每一年度实际获得的投资收益率低于1.2%,高德红外应以可行且合法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溢价等)予以补足,以确保其实现预期的投资收益。3、投后管理本次增资完成后国开发展基金不向高芯科技委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投资回收国开发展基金对高芯科技的投资期限为自首笔增资款缴付完成日之日起8年。投资期限届满后,国开发展基金有权要求高德红外回购其持有的高芯科技股权,高德红外有义务按照国开发展基金要求回购有关股权。高德红外在回购交割日前应当支付的股权转让对价按退出的标的股权的实际投资额为定价基础确定,标的股权转让对价为6,200万元。股权回购完成后,国开发展基金在高芯科技的持股比例为零。5、履约保障为保障高德红外对国开发展基金投资收益、回购本金的支付义务,各方一致同意,以高德红外持有的武房权证湖字第2015019012号、武房权证湖字第2015019007号、武房权证湖字第2015019011号的厂房房产以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武新国用(2008)第018号的国有工业用地部分土地使用权(面积5084.13平米)向国开发展基金提供抵押担保。三、对公司的影响上述投资项目有利于上市公司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资金成本,促进“8 英寸MEMS红外传感器及其应用批产基地”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项目建成后,将更好的服务于公司军民并进发展战略,加速实现公司新兴民用领域”消费品化”战略。四、备查文件1、《国开发展基金投资合同》;2、《国开发展基金抵押合同》。特此公告。……[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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