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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4-23
股票简称:中超控股 股票代码:002471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二零一六年四月中超控股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公司声明1、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中超控股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定稿)特别提示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本次修订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10名的特定投资者。发行对象范围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以其自有资金)、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及其他合格投资者等,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发行对象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发行对象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计发行数量为不超过10,213.76万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事项,发行股数按照总股本变动的比例相应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6年4月23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6.30元/股。具体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5、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64,346.6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以下项目:(1)收购恒汇电缆51%股权;(2)收购长峰电缆65%股权;(3)收购虹峰电缆51%股权;(4)收购上鸿润合金51%股权;(5)补充流动资金。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金额,募集资金不中超控股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定稿)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原则上将按上述项目顺序投入。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董事会将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可以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调整。6、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无任何关联方有意向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本次收购的交易对方不是公司的关联方,故本次发行不构成关联交易。7、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导……[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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