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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达科技: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刁苦匹

(发表于: 旷达科技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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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5-15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0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1、公司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时间为2015年1月5日,于2015年2月16日上市:2、本次限制性股票第二期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共计114人;3、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为29,520,000股,占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0%,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9635%。4、本次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17年 5月 16 日。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1、2014年11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随后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2、2014年12月15日,公司获悉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报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并于2014年12月16日对外披露了《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获得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63)。3、2015年1月5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4、2015年1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同意以2015年1月5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18名激励对象授予1,500万股限制性股票。5、2015年2月13日公司发布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5),确定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定向增发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5年2月16日。6、2015年5月5日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2014年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由1,500万股变更为3,750万股。7、2015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陆建峰等3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25,000股。截止2015年9月7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8、201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实现,同意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锁条件的115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监事会对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同意意见。9、限制性股票第一期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共计115人,合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11,152,500股,于2016年 5月 16 日上市流通。10、2016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何兆喜所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85,000股。截止2017年1月24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11、2017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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