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网站 > 股吧论坛 > 顺灏股份股吧 > 上海绿新: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返回上一页

上海绿新: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蔡庶奔

(发表于: 顺灏股份股吧   更新时间: )
上海绿新: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12-23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修改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调整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中英文证券简称的议案》进行了审阅,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此次变更公司名称、中英文证券简称及调整经营范围符合上市公司的战略规划、发展方向及业务特征,更好地配合公司战略目标的推进。同时,公司本次变更公司名称、中英文证券简称符合《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6号:变更公司名称》的相关规定。据此,我们同意公司变更公司名称、中英文证券简称及调整经营范围的各项议案。独立董事:徐建新、林天海、赵士勇2016年12月21日(此页无正文,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签字:—————— —————— ——————(徐建新) (林天海) (赵士勇)[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声明:如本站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邮箱:wangshiyuan@epins.cn 我们将迅速删除。

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