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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环境: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浦目

(发表于: 清新环境股吧   更新时间: )
清新环境: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6-01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一、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投资于有色行业,有利于公司在巩固火电领域工业烟气治理的基础上,持续拓展产业链,进军有色行业等非电领域,推动公司内生与外延相结合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战略布局和根本利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投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目前的日常生产经营。基于以上原因,对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子公司事项无异议。二、独立董事关于总裁辞职的独立意见经核查,岳霞女士因个人身体原因,申请辞去总裁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岳霞女士申请辞去总裁职务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岳霞女士辞去总裁职务。三、独立董事关于聘任总裁的独立意见1、任职资格合法我们认为张根华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管理经验以及目前的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总裁的职责要求,完全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条件;未发现上述人员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发现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条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上述人员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2、程序合法本次提名、审议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聘任张根华先生为公司总裁。独立董事:肖遂宁 张建平 桂松蕾二零一六年五月三十一日[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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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屈决
    复牌又換了一名战将!这必将股舞士气!明天是第一把!
    2016-06-01 15: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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