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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京电子:关于重组事宜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齐弗

(发表于: 中京电子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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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2-15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组事宜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京电子”或“公司”)拟向广州复大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下称“交易对方”)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持有的广州复大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复大医疗”)10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现就中京电子与交易对方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下称“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说明如下:一、中京电子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进行初步磋商时,各方均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严格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中京电子与交易对方及复大医疗签署了《保密协议》,明确约定了各方的保密义务和违约责任。二、为防止正在筹划的本次交易信息泄露,中京电子就筹划重大事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12月5日开市起停牌。自2016年12月5日起,中京电子的股票开始连续停牌。三、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中京电子与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等中介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明确约定了保密义务和违约责任。四、中京电子多次督导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中京电子已对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进行了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核查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的股票账户,确保没有内幕交易情形的出现。综上所述,中京电子及交易对方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并及时与相关方签订了保密协议,严格地履行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此页无正文,为《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组事宜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的签字页)说明人(盖章):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杨林2017年2月14日[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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