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网站 > 股吧论坛 > 海南瑞泽股吧 > 海南瑞泽: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返回上一页

海南瑞泽: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郑淞

(发表于: 海南瑞泽股吧   更新时间: )
海南瑞泽: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5-23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要求,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遵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针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的登记。公司于2017年5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自查,说明是否存在内幕交易行为。公司因此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前6个月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一、核查的范围和程序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2、公司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3、2017年5月9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提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自2016年11月4日至2017年5月5日)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查询申请。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查询证明,除下列内幕信息知情人外,其余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序号 姓名 职务 买卖日期 买卖方向 数量(股)1 林依婷 律师 2017.02.23 买入 200经核查,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律师林依婷在自查期间内于2017年2月23日买入公司股票200股,系基于对二级市场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该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该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三、结论综上,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所有激励对象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四、备查文件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业务单号:114000018401);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业务单号:114000018401)。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7年5月22日[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声明:如本站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邮箱:wangshiyuan@epins.cn 我们将迅速删除。

  • 弓坊
    前排出租广告
    2017-05-22 19:34:41

    回复

  • 国宙
    以上的话我连一个标点符号都不相信!
    2017-05-22 21:47:45

    回复

  • 蓝妲竟
    只好到这里来唰存在感。
    2017-06-20 23:27:15

    回复

  • 越冬双
    宁为鸡口无为牛后
    2017-06-27 12:53:17

    回复

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