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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瑞泽:关于注销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4年-2016年)第三期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梅松

(发表于: 海南瑞泽股吧   更新时间: )
海南瑞泽:关于注销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4年-2016年)第三期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5-06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7-066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4年-2016年)第三期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瑞泽”)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4年-2016年)第三期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4年-2016年)实施情况1、公司于2014年1月23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本次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本次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独立董事就《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其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报申请备案材料。2、2014年2月19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获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3、公司于2014年2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提议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的相关议案。4、公司于2014年3月13日召开了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5、公司于2014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授予的独立意见。6、2014年4月10日,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214,400,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00000元(含税)。后因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公司在确保现金分红总金额不变的原则下,摊薄了每股派息金额,公司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15,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98884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鉴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201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 9.61 元/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4.61 元/股。7、2015年4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原激励对象刘捷辉、张妮莉、白璐、张慧、刘来化、许艳华、赵海能、梁敏、李玉、李廷龙和陈丽军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已同意其离职申请,并已办理完相关离职手续,同时,由于公司2014年度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行权/解锁条件,同意公司按照《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有关规定,对已离职的1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解锁的37万份股票期权及3万股限制性股票分别进行注销、回购注销;同意公司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解锁的第一期124.60万份股票期权及26.95万股限制性股票股分别进行注销、回购注销。上述股票期权注销和限制性股票注销、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5年6月3日办理完成。8、公司于2016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部分激励对象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与第二次解锁符合解锁条件的议案》、《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2016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票期……[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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