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与一世

储沃桂

(发表于: 紫江企业股吧   更新时间: )
一时与一世
可欺骗一时,但不能欺骗一世

声明:如本站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邮箱:wangshiyuan@epins.cn 我们将迅速删除。

  • 国帛
    操泥玛
    2016-08-03 21:58:05

    回复

  • 昝烈巢
    共同关注210 影响力 吧龄 1.2年 发表于 2015-04-21 15:11:23上海紫江集团原财务董事兼财务总裁沈国权爆料:全国政协委员、上海紫江集团、紫江企业、紫竹园区、威尔泰掌门人沈雯和郭峰等,与银行高官串通及伪造财务报表和虚构购货合同等违法手段把银行骗取的贷款通过各种非法渠道汇往香港、美国等境外自己个人公司账户上据为己有,在一个时间段内侵吞集体资金共45次计9154.5万元人民币和1022.5万美元。
    2016-08-04 00:42:39

    回复

  • 赵见
    上海紫江沈国权 影响力 吧龄 3.1年 发表于2014-08-03 13:00:23上海紫江集团原财务董事兼财务总裁沈国权先生爆料:而刚接案时的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丁扣宝警官如是说“沈雯这种事哪怕是3万5万也是犯罪,我们会彻查的!”然,一周后的丁警官却改口说“沈雯这汇款到境外算是犯法而不是犯罪不查了,我们公安只查犯罪的!”并要求举报人以后也不要告他。
    2016-08-04 08:16:35

    回复

  • 段不宫
    警察权不能变成为迫害权!
    2016-08-04 11:25:34

    回复

  • 吉卿倒
    北京网友发表于 2016-05-30 09:45:11 紫江无清白人 影响力 吧龄 2.9年 发表于 2014-12-05 08:17:03沈国权所揭发的贪腐事实已装在民众心里,即使再多传媒屈服于权贵而噤声,也无济于掩盖贪腐丑名远播,民间情绪在发酵,正义枪声已经响传,等待吧,用不了多久,终极审判就要开庭。
    2016-08-04 17:05:57

    回复

  • 卢木座
    呼唤法律!呼唤正义!呼吁查究!呼吁公平!
    2016-08-10 15:04:05

    回复

  • 高况
    抓!毙!死!
    2016-08-14 14:59:11

    回复

  • 融吴耘
    2016-09-06 11:36:33

    回复

  • 桂吟阡
    2016-09-06 17:34:05

    回复

  • 滕壮娘
    涉嫌违法犯罪,依法追究!
    2016-09-13 10:15:18

    回复

  • 奚含君
    违法犯罪必究!
    2016-09-27 16:22:03

    回复

  • 红修
    何谓犯罪?何谓无犯罪?无论是修正前还是现在的刑法均规定,“一切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害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侵犯公民私有财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
    2016-10-05 14:25:09

    回复

  • 连们池
    2016-10-06 09:03:44

    回复

  • 雷太卷
    必须依法查处!
    2016-10-09 11:48:22

    回复

  • 殷针
    2016-10-17 15:09:27

    回复

  • 濮浙床
    查!抓!
    2016-10-27 19:09:44

    回复

  • 解件尹
    2016-11-03 14:58:26

    回复

  • 景桂企
    山西晋中网友发表于 2016-08-09 14:59:28 上海紫江集团作为紫江企业的最大股东应该(必须的)发表申明,不要再躲猫猫,沈国权先生目前仍是紫江集团的股东,请紫江集团、紫江企业、紫竹高新区的沈雯董事长或郭峰总经理或高军董秘确认下沈国权先生是否是紫江集团的原董事兼财务总裁。如果是,且现仍是紫江集团的股东那么他敢这么多年的举报肯定有他的道理!如此高位的他肯定懂点法!小散们,如今的腐败之杂之最!我们的警惕性更应提高了!
    2016-11-04 07:33:53

    回复

  • 谢圻
    山西晋中网友发表于 2016-08-09 14:59:28 上海紫江集团作为紫江企业的最大股东应该(必须的)发表申明,不要再躲猫猫,沈国权先生目前仍是紫江集团的股东,请紫江集团、紫江企业、紫竹高新区的沈雯董事长或郭峰总经理或高军董秘确认下沈国权先生是否是紫江集团的原董事兼财务总裁。如果是,且现仍是紫江集团的股东那么他敢这么多年的举报肯定有他的道理!如此高位的他肯定懂点法!小散们,如今的腐败之杂之最!我们的警惕性更应提高了!
    2016-11-04 07:34:09

    回复

  • 唐肪
    2016-11-07 16:24:01

    回复

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