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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上股份:关于使用首发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杭低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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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5-15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4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首发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概述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勤上股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首发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首发超募资金17,8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使用“营运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900.37万元(具体金额以实施时该募集资金存储账户实际剩余资金为准)、“LED 户外照明与景观照明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6,985.32 万元(具体金额以实施时该募集资金存储账户实际剩余资金为准)、“LED室内照明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5,426.55万元(具体金额以实施时该募集资金存储账户实际剩余资金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合计使用募集资金52,112.24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十二个月内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关于使用首发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二、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1、公司首发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745号文”《关于核准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6,835,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4元,首发募集资金总额112,404.00万元,各项发行费用6,722.46万元,扣除公开发行股票费用后首发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05,681.54万元。扣除募投项目计划投资46,343.33万元,首发超募资金59,338.21万元。深 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11月2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深鹏所验字[2011]0373号验资报告。2、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公司制订了《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募 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于2011年12月6日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分别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平广电支行、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民治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常平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补充协议》(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部分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为更好地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巩固银企合作关系,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简称“工商银行东莞分行”)新设两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原储存在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民治支行(现已更名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民治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息余额分别全部转存至新设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的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并注销原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民治支行的上述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2013年6月4日公司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与工商银行东莞分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三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首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专户银行名称 项目名称 银行……[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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