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网站 > 股吧论坛 > 江泉实业股吧 > 新规对江泉是利好,江泉控制权没有变,不属于第十三条第一款的情形,可以募集资金,其 返回上一页

新规对江泉是利好,江泉控制权没有变,不属于第十三条第一款的情形,可以募集资金,其

骆梯

(发表于: 江泉实业股吧   更新时间: )
新规对江泉是利好,江泉控制权没有变,不属于第十三条第一款的情形,可以募集资金,其
新规对江泉是利好,江泉控制权没有变,不属于第十三条第一款的情形,可以募集资金,其他改变帮助江泉规范运作,和提高此次重组的质量,江泉实业300亿市值

声明:如本站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邮箱:wangshiyuan@epins.cn 我们将迅速删除。

  • 左彦
    嗯,说得太对了!赶紧砸锅卖铁买进!
    2016-09-11 08:25:03

    回复

  • 凌翁区
    实业重组,正常收购,衫衫停盘,都是给江泉收购造势。
    2016-09-11 08:27:52

    回复

  • 马页
    2016-09-11 08:31:27

    回复

  • 高舟皈
    嗯,说得太对了!赶紧卖儿卖女买进!
    2016-09-11 08:52:57

    回复

  • 梅赤不
    2016-09-11 09:05:07

    回复

  • 甘奔准
    顶!
    2016-09-11 10:16:15

    回复

  • 璩空盆
    这是个撒比,鉴定完毕
    2016-09-11 10:28:19

    回复

  • 郦刹技
    自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60个月,指的应该是郑老板入主江泉,导致江泉控制权变更,而不是此次重组后。江泉现在凶多吉少,但郑老板往江泉砸了这么多,不会就这么算了,明年应该还会有动作。
    2016-09-11 16:30:19

    回复

  • 廖叙
    顶!
    2016-09-11 17:15:07

    回复

  • 干亮耘
    像你这种只会骂人的人,多余活在世上。我8.2元进的江泉,一直拿着,连T都没做过,就是怕他突然停牌。退一步讲,即便我说错了,也轮不到你这种一点素质没有、连话都不会说的人评论。贴吧就是因为你这种人才乌烟瘴气。劝你一句,有骂人的时间还是多学学怎么做人。
    2016-09-11 17:43:15

    回复

  • 魏玉卉
    他骂你!是激动了一点,但你对新政研究不够,乱发表言论。新政一再强调对符合国家产业的行业予以支持,你说新能源是什么产业!
    2016-09-11 17:51:19

    回复

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帖 登录 | 注册